正在細嚼慢咽的林凡聽到了一聲熟悉的招呼聲。抬起頭,一個高大的身影提著剛買的早餐在他對面坐了下來,椅子發出一聲不堪重負的嘎吱聲。
“早啊,你今天還挺早的。”
林凡對著對面的張順笑了笑,打了個招呼。
張順是他公司的同事,身材高大,圓圓的臉成天掛著笑容,憨態可掬。在公司和林凡同一個部門,平時相處融洽,工作上配合也挺好。不過經常踩點上班,很少有這么早的時候。
“是啊,下雨天沒辦法,如果不早點,一會該堵車了。”張順咬了一口肉包子,邊嚼邊說道:“畢竟不像你,有地鐵直通。”
林凡笑了笑,沒有接茬。
張順也沒有在意,相處兩年,早就習慣了林凡的沉默,繼續說道:“你聽說了嗎,老板最近又準備擴招一些新人進來了。”
“沒,是校招嗎?”
林凡喝了一口豆漿,問道。
“是啊,這不是又到各校學生找實習的時候了嘛,公司最近新接了兩個項目,有點忙不過來了,這個你也知道。”
張順嘆了口氣,摸了摸頭,繼續說道:“再不招點人進來,咱們都要禿頂了。”
林凡笑了笑,繼續吃著早餐。其實張順是標準的“九五五”,根本不像林凡那樣經常加班,他上班準時,下班更準時,林凡從來沒有在下午五點以后在公司見過張順。
“你慢慢吃,我先上去了。”
張順三口兩口快速吃完早餐,拿起桌上的手機和車鑰匙,起身說道。
“好,我一會上去。”
林凡點了點頭,瞟了一眼張順的車鑰匙,又換車了啊。林凡心里有點羨慕,他辛辛苦苦工作了兩年,加上滿勤年終以及每個月省吃儉用,才攢了六七萬,這已經是省吃儉用,一年就買過兩三套新衣服,也不和人聚餐應酬的結果了。
張順應了聲,便先走了,林凡只知道張順應該是個富二代,家里很有錢,但是一直沒搞懂為什么張順會一直呆在這么個小公司兩年多了。是的,張順比林凡還早進這家小公司。
平時張順為人也比較低調,從來不主動提起自己的情況,也不炫耀。至于剛才車鑰匙串放桌上,完全是下意識的習慣行為,因為平時沒有帶包的習慣,吃飯時放口袋里硌得慌。
“像現在這樣下去,不知道什么時候能買得起房和車。”
林凡默默嘆了口氣,拋開雜念繼續吃著早餐。他吃的很慢,因為每天上午在公司樓下吃早餐的時間,是林凡一整天最輕松的時刻,家人平安,工作穩定,沒有太多的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