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
我這是魔怔了!
唐以沫“啪”的一聲蓋上了電腦,看了一下時間,竟然已經12點半了。
幸好在11點之前就把稿子寫好了,要不然今天就得妥妥的斷更了!
唐以沫揉了揉昏昏沉沉的腦袋,在心里告誡自己:
再也不要去想這些沒用的事情了!
從來就沒有什么敵人,人們最終敗給的只有自己!
…………
第二天中午,秦孟瑤打開B站后臺的時候,發現有一條私信。
發信人自稱是當紅歌星姚雨辰的經紀人,因為雨辰在B站無意中刷到了這首歌,非常的喜歡,就想問問,這首歌是不是秦孟瑤原創的?
秦孟瑤的第一反應是:對方是個騙子。
點開對方頭像看了一下,發現他在B站里發了不少關于姚雨辰的視頻。
看起來,倒真像是他的經紀人。
不過,就算這人是個騙子也無妨,只要自己不轉賬也就不會有什么損失。
她倒要看看,這個所謂的“經紀人”到底葫蘆里賣的是什么藥?
于是便回復道:作詞的人是我,作曲的是視頻里彈鋼琴的男生,這是一首由我們倆共同原創的歌。
經紀人當即表示愿意買下這首歌的版權。
【你放心,這首歌的作詞和作曲仍然可以署你們的名字。】
【報酬的話,可以給你們倆每人2萬元,一般新人作曲、作詞只有幾千塊錢的,這真的是雨辰特別欣賞這首歌,才破例給出的價格。】
【希望你們可以鄭重考慮以下,這可是你們在歌壇嶄露頭角的好機會啊!】
秦孟瑤想了想,2萬塊錢對于她來說倒是無足輕重,只是,這或許又是一次能跟李哲宇親密接觸的好機會。
而且,他們倆的名字還會一起出現在姚雨辰的新歌里,這就有了一種很好的象征意義。
【秦孟瑤:我有一個小小的要求,準確來說的話,應該叫心愿,如果可以幫我達成的話,就將這首歌賣給你們。對了,我的那份可以不要錢,給曲作者2萬元就可以了。】
【經紀人:什么心愿?】
【秦孟瑤:我想跟曲作者一起,請姚雨辰先生吃頓飯。】
【經紀人:這個嘛,我得去請示一下雨辰。】
幾分鐘之后。
【經紀人:你在哪個城市?】
【秦孟瑤:慶安市。】
【經紀人:雨辰這個周末會在蘆陽市有一個商演,離你們慶安市也不遠,到時候你們倆跑一趟。雨辰會有15分鐘的時間陪你們吃飯。】
【秦孟瑤:太好了,那就……周末見了!】
退出B站APP,秦孟瑤立刻給李哲宇打了一個電話,把剛才發生的事情跟李哲宇講了一遍。
李哲宇雖然不是姚雨辰的粉絲,但單從音樂的角度,他還是很欣賞姚雨辰的,曾經也彈過他很多首歌的鋼琴曲。
現在能成為他新歌的曲作者,還能跟他一起吃頓飯,不得不說,這的確是一個難以拒絕的巨大誘惑。
李哲宇掐起了下巴:“你確定這不是個騙局?”
“我也不知道,但我覺得這個險,值得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