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港島發生動亂,樓市股市暴跌,整個港島經濟市道,都在風雨飄搖之中;
跟隨吳光耀先生多年的一位陳姓的中層管理,因為炒股失敗,血本無歸;
又被證券經紀行迫倉,真是走投無路,欲哭無淚。
這事被吳光耀先生知道后,不待那位管理層求援,就把公司高管叫來。
“替他平倉吧!”
高管忍不住問道:“在這個時候幫他嗎?”
高管的意思是,現在又不是太平盛世,在此大難當頭,失敗的人不知多少,誰又兼顧的過來呢?
吳光耀先生說道:“就是這個時候,我不幫他,還會有誰幫他了?”
高管默然,老板念舊!
別說是跟了幾十年的老伙計,就是剛在老板身邊耽誤文員的一位年輕人,也有類似的危難發生,只不過‘炒濃’了股票的不是他本人,而是他家人。
一日,老板發現身邊的文員魂不守舍,愁眉不展,于是主動關心的查問;
文員把心里的困擾說了出來,他說:“我想幫助家人,可是自己沒有能力,但見死不救,又于心不忍。”
于是,那個慷慨而又關懷下屬的老板吳光耀,又不聲不響的為身邊的人,解決了一個難題。
《明報》也找到了一個素材:
在港島,如果詢問所有的判頭(包工頭),最愿意和那個地產公司合作,那一定是長江實業。
長江實業的工地,從未出現過拖欠工程款的問題,甚至還發現這樣一個感人的事情:
一日,港島一建的高管在開會時,向吳光耀提及,承接其中一項工程的判頭,要求港島一建補發一筆工程款,遭到了港島一建的拒絕;
拒絕理由是,合約上對有關承建項目的價格,寫的清清楚楚,怎么可能工程做完之后,又反口加價?
吳光耀先生好奇的問道:“那個判頭為什么要出爾反爾呢?他總得有個理由吧?”
港島一建的高管說道:“是的,他說他當初落標時,計算錯了;直到工程結束,才發覺做了一單虧本生意。”
高管補充道:“合約上,白紙黑字簽好的,有法律保障,港島一建完全可以不予理會!”
吳光耀先生語重心長的對高管說道:“在市道不俗時,人人賺到錢,唯獨他吃虧,也是夠可憐的。法律無外乎人情,判頭是我們的長期合作伙伴,反正這個項目我們賺了錢,那就補給他那筆錢吧,皆大歡喜!”
一眾媒體似乎找到了一個好的新聞素材,紛紛到處打聽關于吳光耀的‘善事,好事’,然后加以報告。
而市民這些天,對這種事情特別感興趣!
所以就造成了,一段時間里,吳光耀成為港島媒體追捧的目標。
看這種事情有越演越烈的趨勢,吳光耀連忙招來楊康,讓他去和各個報社打個招呼!
適可而止吧!
再這樣搞下去,把自己塑造成了一個‘圣人’,自己以后萬一犯點錯,可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