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下午,當港島商業電臺和星島旗下晚報,紛紛報道了牛奶公司股票的異常;
證券記者通過分析指出,有公司欲收購牛奶公司;
雖然沒有明指是哪家公司,但至少給股民提了一個醒,避免了股民不必要的損失。
11月13日,本周最后一個交易日。
牛奶公司和置地公司的股票依舊正常買賣,港島的其它媒體依舊保持沉默;
其實,置地公司收購牛奶公司的事情,基本已經明了;
但是奈何港島的普通股民,認知水平實在有限。
而且,從11月11日起,這場戰火已經燃起;
置地收購牛奶公司的事情,甚至還被人泄密,有人在渾水摸魚;
讓吳光耀奇怪的是,交易所和證監部門居然沒有發出詢問函,這不就是典型的‘內幕交易’嗎?
吳光耀倒不好奇置地公司為什么在消息泄露后,依舊選擇沉默;
按照常理,消息泄露后,牛奶公司的股價勢必要暴漲,這豈不是對收購者不利?
置地卻選擇沉默,不立馬發出公告,要求停牌;
其實很簡單,置地根本沒想過掏錢;
他們會以收購戰發動前(11月11日)的收盤價,通過換股來達到收購效果;
所以中間漲多少,其實跟置地沒有關系。
.......
11月14日,星期六。
置地在報刊上刊登全版廣告,宣布對牛奶公司進行收購:
“怡富有限公司和和順有限公司(均為置地的財務顧問)現在草擬文件,準備于1970年11月21日分別寄與牛奶有限公司各股東;文件內將載列——以兩股面值5港元的置地公司股票,交換一股面值7.5港幣的牛奶公司股票的建議。”
置地的意思很簡單:兩股置地股票換一股牛奶公司股票,不論股票價格。
置地還在報刊上刊登廣告:以11月11日的收盤價計算,牛奶股值78港元每股,置地股值54港元每股,置地兩股就值108港元;那么牛奶公眾股東若通過換股,就可獲得30港幣的增值。
置地還在報刊上承諾,聲稱重組后的新公司,對雙方股東都有利;
為了提高誘惑力,置地甚至把重組后的置地牛奶公司的資產進行評估,給出13.5億港幣的高價。
.........
“彌天大謊!英資公司果然搶華資公司有一套,太陰險了!”
吳光耀看完報紙,忍不住罵置地公司的陰險。
收購戰不用現金收購,且不去說他,畢竟這個時代的港島時有發生;
但是置地公司卻撒了一個彌天大謊!
置地能擔保它的股價維持在54港幣不變嗎?
如果以市值為78港元的牛奶股票計算,以一換二,那么置地的股票是不是只值39港幣?
可見置地公司巧妙的撒了一個彌天大謊。
此時,吳光耀的辦公室坐了不少人,都是自己的顧問或者參謀。
“老板,你掌控這港島的輿論,如果你現在提出現金收購,我們只需一天就能左右戰局!”劉禹說道。
吳光耀擺擺手,說道:“既然你對我們這么有信心,何不多看看戲!再說了,我不僅要牛奶公司,還要一個好名聲!”
榮本生說道:“確實,置地這招雖然高,但卻不是立竿見影,沒有20多天的時間,是不會成功的;我覺得我們應該先去和周錫年爵士結盟,這樣就名正言順的參與進來。”
吳光耀還是擺擺手,說道:“此事,我已經有了腹案,你們就等著好戲看吧!再說,現在去找周錫年,他恐怕也會有芥蒂;所以,我們要把握好時機!”
按照11日的收盤價,牛奶公司的市值是3.98億港幣(總股本510萬股),置地公司的市值是18.9億港幣(總股本為3500萬股);
置地公司換股的股份自然是通過發新股來交換,也就是說,置地公司無需掏一分錢,就想把股民手中的股票給拿過來。
可想而知,這個時代的港島收購戰,有多么的缺乏法律!
當天,吳光耀派出東方集團的記者,前往牛奶公司打探虛實;
正可謂是明目張膽的打探,讓吳光耀覺得,自己有傳媒公司的好處實在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