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500萬平方尺的新界乙種換地權益書/新界地皮,這是這些年來長江實業矢志不渝的結果。
三、大型地盤,包括薄扶林(90萬平方尺)、銅鑼灣(130萬平方尺)、賽西湖(86萬平方尺)、太古山谷1號(50萬平方尺),這些地皮都是可求而不可遇的好地皮。
這樣算下來,長江實業已經擁有1000萬平方尺的土地儲備,可謂是強悍之極。
也正是因為如此,吳光耀在這次地產大跌30%之際,并沒有趁底吸納新的地皮;
其中也是有兩方面的考慮:
第一,1982年還有一次大機遇,可以儲備大量土地;
第二,吳光耀有意讓自己旗下的地產公司,專攻私人屋邨項目(1500個住宅單元加各種商業的項目,相當于前世的內地小區。);小型的住宅項目(幾幢樓的底盤)不是放棄,而是減少數量。
黎星想了一想,認真的說道:“按照目前的形勢,我預計港島的地產將在1976年開始旺盛,按照香港的地產周期,一個旺市會持續四五年....”
黎星話還未說完,吳光耀鼓掌稱贊他的預判性!
可以說,黎星完全摸透了香港的地產趨勢;
當然,不是說在1981年以后,長江實業退出地產市場,而是提前減輕債務、減少樓盤開發、減少大規模投資,以此來抵御風險而已;地產業務當然不會停,否則公司的職員、以及合作的判頭、工人該如何安置。
得到吳光耀的肯定,黎星立馬信心更甚,開口說道:“所以,關于四塊大型地盤,我的想法是:賽西湖地塊,立馬修建一個集娛樂、運動、休閑為一體的大型活動場所,和賽西湖景區連成一片;并預留10萬平方尺的住宅用地,在1976年進行開發私人屋邨;在10萬平方尺的地盤上,可修建12幢26層住宅大廈;屆時,總樓面面積預計在160萬平方尺,逾2000個住宅單元。”
吳光耀點點頭,由于整個地盤高達86萬平方尺,那么修建12幢住宅大廈,自然不可能超過建筑容積率,甚至說非常低。
吳光耀插話道:“1976年開發住宅的話,我們可以分別在1978年、1979年、1980年,分為三年進行銷售。”
雖然知道1981年的高達住宅可達1300港幣每平方尺,但是考慮的市場、財務等各方面,長江實業也不可能捂在手里這么多年。
據吳光耀所知,1976年港島的高級住宅就達到了300港幣每平方尺,而到了1981年,將達到1300港幣每平方尺,漲幅為3倍左右。
黎星點點頭,老板既然說分為三年銷售,那么自己只需將12幢住宅大廈也為三期工程即可;
這樣一來,既減少了財務壓力,又不會被人說!
此時,黎星已經通過吳光耀的話語,而清晰的明白了港島地產走勢,所以信心十足!
黎星接著說道:“太古山谷1號地盤,和賽西湖地塊的操作方法和時間差不多。”
吳光耀再次點點頭,補充道:“可以選擇在1975年底就起樓!”
雖然在1974年到1976年,這幾年長江實業起樓的面積較小,但是不影響長江實業:
第一,長江實業的財務狀況可以支撐這兩三年的相對空白期;
第二,港島一建這幾年也有很多商業樓宇項目,并不會讓工人和判頭大量失業!
想到于此,吳光耀提醒道:“我預計到了1976年,港島會出現搶工人,搶判頭的情形,你要做好心理準備!”
黎星的內心深處,對吳光耀的佩服無疑又增加了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