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光耀分析道:“地鐵公司是一間直屬港府的公辦公司,但是香港的公辦公司,有個特點,那就是除了政府的特許經營和優惠外,政府不參與其他任何經營。”
史俊補充道:“也就是說,地鐵公司的資金籌集、設計施工、運營經營、都相當于私人公司,按商場通常法則行事。”
大家紛紛將自己的想法說出來,不管有用沒用,拿出來大家一起討論。
黎星說道:“我托港府內部人員打聽過,工務局對中區郵政總局原址(中環站)地皮估價2.5億港幣,對九龍灣車廠地皮估價3.5億港幣,這兩塊地皮原價批給了地鐵公司,由地鐵公司發展高空物業,所得利潤用于地鐵經費的不足!
而為了支付這6億港幣的費用,地鐵公司多次和工務局商討,要用部分現金和地鐵公司股票來支付;
不過,港府堅持要用現金支付!”
聽完黎星的話,大家眼前紛紛一亮!
“缺現金!地鐵公司缺現金!”修焱兵提高聲音說道。
這是一個很好的缺口,只要圍著這個點思考投標書,一定可以中標!
吳光耀點點頭,大家總算有點數目了!
“很簡單,如果誰要是說,這兩處地方發展的高空物業,用于出租;那么,他肯定不會中標!這一點,置地公司可能要吃虧,他們一向喜歡只租不售!”吳光耀說道。
其實,長江實業的商業樓宇何嘗不是是這樣!
不過,長江實業的現金流,顯然比置地好了很多倍!
黎星接著說道:“目前,地鐵公司是以高息貸款支付地皮費用,所以急需現金回流償還貸款,并指望獲得更大的利益!”
既想馬上現金回流,又想獲得更大的利益,兩點可不好同時滿足!
大家隨手翻閱著手中的資料,腦子分心思考對策!
過了一會,史俊說道:“兩個地盤上,我們可以設計、建設出一流的商業綜合大廈;當然,這一點投標的人都可以想到,并能做到。所以,我們還需滿足地鐵公司急需現金的需求。
第一,由長江實業拿出現金作為建筑費;
第二,打破以往對半分的管理,由地鐵公司占52%,我們占48%。”
史俊說完,看向大家!
黎星和修焱兵紛紛附和,非常認同史俊的觀點!
建筑費雖然比地皮費貴一些,但地皮如果拍賣,將會大量溢價;
所以,港島一半合作開發項目,有地皮的一方,基本都是老大。
吳光耀思考起來,慢慢的在腦海里對比最大對手李超人可能怎么做?
良久,吳光耀搖搖頭,說道:“依舊不是十拿九穩!”
“不會吧,老板!這種合作在港島已經屬于第一例了,我們拿出現金作為建筑費,就需要付出很大;再加上分成的讓步,地鐵公司還會猶豫?”黎星不可思議的說道。
一般開發地產項目,利用貸款是必然的,產生每年10%以上的利息也是必然的;
這個利息就是項目的支出,雙方的利潤自然少了!
如今,長江實業全部拿現金作為建筑費,就相當于為這個項目省下了大量的開銷;
地鐵公司也能獲得更大的利潤!
第二點關于分成模式,目前所有地產項目合作,出地皮、出建筑費,雙方都是五五分;
哪怕51%和49%的分法,都及其罕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