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喧鬧鬧中,又是一星期過去。
這天,姐姐妹妹的武館,第三期節目播出。
可能有感于第二期節目的觀眾反應過于平淡,所以第三期節目,一上來,就放出了王炸。
有三個身穿跆拳道服的人,昂首挺胸站在武館門外,要踢館。
【快看,來了來了,有人來踢館了。】
【這仨人是誰呀?有認識的嗎?】
【他們是棒國人,在臨海開了一家跆拳道館,挺出名的。
站在最前面的是他們的館長,名字叫什么來著?
哦,對,叫樸中信。
后面兩個應該是他師弟吧,忘記叫什么名字了。】
【那他們很厲害嗎?在跆拳道圈子里?】
【嗯,挺厲害的。據說樸中信曾經獲得過兩屆跆拳道比賽的世界冠軍,但國內的人對他可能不是很熟。
估計今天來踢館,也有在國內提升一下名氣的想法。】
【哦,這樣啊,不知道我言哥能不能贏。】
【應該能贏吧,我對言哥有信心!言哥,加油!挺你啊!】
【對!言哥加油!挺你!】
電視屏幕上,彈幕飄飛。
武館內,吳言已經準備好接受挑戰。
挑戰是在武館內的一個比斗臺上。
另外,為了本次挑戰,節目組還特意請了一個裁判。
但既然是踢館,有很多東西,你自然不能按照比賽的規矩來。
要不然那也不叫踢館了,直接叫挑戰賽了。
裁判的主要作用,其實就是做個見證,同時防止兩人打出火來。
并盡可能的將兩人的比斗破壞性,控制在一定范圍內。
畢竟傷勢較輕,還可以稱作切磋。
頂多算是治安案件。
可如果傷勢太重,那就不是治安案件了,一旦有人追究,就會上升為刑事案件。
這大概也是傳統武術逐漸沒落了的原因吧。
畢竟,誰也不愿吃官司。
如果為了追求實戰經驗天天去和人打架,萬一哪次沒收住手把人給打殘了,那在法治社會,可沒有什么比武較技,傷殘概不追究的說法。
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
一旦濕一次鞋,那等待著你的,可就是無休止的官司和牢飯了。
所以,有個裁判,很有必要。
電視屏幕上,在所有觀眾緊張的注視下,比斗開始。
武館這邊,上場的自然是吳言。
跆拳道那邊,則是由樸中信直接出戰。
比斗臺上,兩人相對而立。
先是裁判說了一些注意事項。
一,不得襲擊襠部位置。
二,不得踢打太陽穴等可以致命的位置。
三,對方倒地或暈倒后,不得繼續攻擊。
四,如果感覺不敵,可立即喊停,或者高舉右手示意。
其他的,因為兩項格斗技術本身,就有著很大的差異,所以裁判也沒有再做其他約束。
在裁判說完注意事項后,最先發動進攻的,是樸中信。
嗡嗡嗡!
三道連續的破空聲響起,樸中信一上來,就是一套很炫的回旋三連踢。
【跆拳道無敵!跆拳道好帥!踢死吳言,樸大師沖沖沖!】
【看到了吧,這就是跆拳道的威勢。又酷又炫,傳統武術?切!】
【這才是最實用的格斗技術,回旋三連踢,吳言肯定防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