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令的意思是教常昆去濮州一行,向劉昌裔說明高縣拳拳之心,請他移師至此。
“烽火紛亂,止縣尉親自出馬,我才安心。”縣令道:“我的親筆休書,萬萬不能落到他人手中。”
常昆了然。
點頭:“也罷。我走一趟便是。”
縣令笑道:“縣尉出馬,自手到擒來。”
便交給常昆一封書信,蓋了縣令大印,非常正式。
又道:“此事宜速宜急,縣尉當速去速回。”
常昆拿了信封往懷里一揣,抱了抱拳:“我回去跟家里說一聲,與范、謝、劉幾人做好交代,便即出發。”
“善。”
常昆回到大宅,先把正在進行日常練兵的范無救、謝必安、劉敢、祁六子喊來。
道:“縣令有事要我去辦,快則三五七天,慢則十天半月。我離開后軍兵訓練不可懈怠。”
縣令的目的是向朝廷表明忠誠之意,并請劉昌裔移師鎮高縣,以解魏博節度使之威脅。
并非單純送信。
否則以常昆如今的神通,一陣風卷來,一陣風卷去,一天跑十個八個來回也是輕松。
于是這里去了,說動劉昌裔,還得等他拔營、行軍,一道返回。
因此三五七天最快,十天半月不多。
范、謝、劉、祁四人當即領命,只道必不怠慢。
常昆于是回后院,大丫頭正在算賬——家里開銷、養豬場收支等等。
“夫君急匆匆的,這是有事?”
常昆喝了口冷茶,點點頭:“縣令要我辦事,我得離開幾天。”
“多久?”大丫頭問。
“十天半月吧。如果快的話。”常昆答道。
大丫頭道:“妾身知夫君本事厲害,但出門在外仍要小心謹慎。須得早去早回。”
常昆哈哈一笑:“自當如此。”
又道:“我不在時,老虎留在家里。若有毛賊不軌,便教吃了就是。”
大丫頭翻了白眼:“前庭就是軍兵,哪個毛賊敢來?”
常昆一記摸頭殺,惹的大丫頭嬌嗔,卻就拿了東西轉身出門。
這一出門,卻是回了老屋,張頤道長正在大桑樹下行拳。見常昆,道:“常居士行色匆匆,莫非有事要辦?”
常昆道:“是有事要辦。”
就說:“縣令要我外出辦事,須得至少十天半月。我原是想與道長多交流幾日,可眼下怕是沒有時間。”
便從懷里摸出一方巴掌大小的印。
“此陽平治都功印,乃道長祖上張道陵鎮魔之物。落到我手里,一直想交還到龍虎山,止未成行而已。”
張頤早瞪大了眼睛,盯著這印,神情極罕見的露出激動之色。
聞言道:“我知有一樁機緣應在高縣,昨日見常君,已有所感。沒想到竟是老祖的這件法寶!”
常昆信手一拋,張頤忙接過去,摸索著激動難掩。
常昆直言道:“我早前聽說龍虎山是真修的富豪,意以歸還此寶索取一只乾坤袋。若是不愿,我不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