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謂懷璧其罪,帶著太好的仙劍難免會被人覬覦,即便是云上飛,她也不是云氏里的要員,并沒有資格修煉云氏一族的絕跡,在仙人中也沒有太過出眾的個人戰斗力……
更別說怒弓火鳳刀她們這些剛擁有仙體不久的了。
丁文考慮著、突然有個想法。
‘何不鑄造飾品呢?體積小容易攜帶,恐怕被人覬覦也方便隱藏,一把劍的材料還能鑄造出多個,恰好師妹也沒有,既可以與別的仙器融合搭配,也可以替換仙劍劍柄上的使用……’
這等現成的材料不用以鑄造仙劍是有些可惜,但丁文卻沒有收藏癖好,僅從實用角度而言,鑄劍才是浪費。
丁文于是調整陣紋,鑄劍變成了鑄仙器。
仙器其實本來也是僅次于仙劍的、作用很大的法器,但極好的太罕見,次一級的作用和效果并沒有過分離譜的差距,絕大多數仙人根本沒條件追逐,相較之下的優先級反倒排在劍,戰靴和戰衣之后,平時都用些產量大的替代使用。
戰靴上鑲嵌的某一小塊特殊的部位就是仙器,劍柄上的珠子或是顏色各異的石頭、材料,也都是仙器。
風上仙的狂風仙劍本來就有一顆很厲害的狂風寶玉,效能與劍一樣。
戰衣,戰靴的其實也有,只是他覺得這一身快速聚能,對于風上仙的絕技路數是契合的,但對他來說,有狂風仙劍本來的增益就足夠了。
丁文看著陣法運行,見材料都吸收的星能都飽滿了之后,在陣法作用下開始發紅,然后開始了融合。
只是——
所有的材料都被巨大彩虹心玉和星能之心吸收了過去,聚積了一起。
但丁文調整的煉器陣法明明是要煉制十份仙器,是要把巨大彩虹心玉和星能之心溶化后與別的材料均分十份,各自進行融合。
‘不應該會如此……’丁文覺得眼前的狀況有違常理,思索間推敲著,懷疑是星能之心的緣故。
‘莫非這星能之心就有吸聚之類的能力,煉器陣法的約束力不及星能之心的強?’
一時間,丁文陷入了為難。
他是應該按計劃進行?強行通過煉器陣的法術壓制星能之心的吸聚力量?
還是應該順其自然,讓星能之心充分通過特殊能力主導煉器過程,坐等計劃外的煉器產物的誕生?
‘這星能之心的能力奇特,強行控制等于壓制其天性,弱化了其本有的特殊能力;只是要釋放其能力,煉器結果就無法預料了,這等特殊能力作用下,任其發展的話鑄劍也無法成型……’
丁文考慮片刻,還是調整了陣法,消除了陣法的約束性,只管源源不斷的供給星能,并不刻意約束引導成品的形態,如此一來,成品的模樣可能千奇百怪的甚至無法應用。
但丁文卻想:‘這星能之心既然自有特殊能力,就如狂風仙劍那般,倘若鑄造時弱化了狂風仙劍的聚能效果,又哪里還會有這么一把聚能極致的名劍誕生呢?又如我的靈識奪體天賦,倘若偏偏不得運用,那這能力就如同沒有了。此物既有天意,那就隨緣看看煉出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