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仆和血奴不同。
血奴,是血族豢養旳,用來喝血的人類——當然,也不排斥某些血族口味比較重,豢養個把美貌獸人之類的。
至于矮人和野蠻人,總體來說,血族的口味,還沒重到那種程度。
但無論是什么種族,血奴們都保持著原本的種族特征。該是人類就是人類,該是貓人、兔人、狐人就是貓人、兔人、狐人,絕不改變。
而血仆,那是血族給予了一點鮮血,強行改變種族的產物,可以說是劣化版的血族。
因為劣化,他們的力量強于人類,卻弱于血族;同樣害怕陽光,會被陽光傷害;需要定時飲血……
光輝教廷抓住血奴,還可以根據不同情況,給予贖罪洗禮之類的處置;但是抓住血仆,通常只有一個結果——
處死。
在太陽底下活活曬死,或者,有些血仆死得慢的話,視主持者的心情,也會架起柴堆活活燒死。
“把那批血仆送去對面。”盧塞恩副裁判長毫不遲疑地下命令:
“告訴他們,能爬到醫院門口,就能活;爬不到,就死。對面那幫家伙,絕大多數人,不會對他們有任何憐憫。”
“是。”
“派人看著,如果他們被收留,就把消息宣揚出去,說皇家婦嬰醫院收留了一批吸血鬼。”
“……是。”
“如果他們被轉交當局,那就宣揚消息,說王室處死了一批血族,處死了剛剛還和他們并肩作戰的伙伴。——然后,再把消息傳回光輝圣城,讓人傳到血族那里。”
“可是……”
“可是什么?你要違背我的命令嗎?還是,你同情這幫血仆?”
盧塞恩副裁判長冷笑著問。恭恭敬敬站在他面前,一直在記錄命令的教士抬起頭,遲疑道:
“可是,我覺得他們看著不像血仆……”
“那像什么?!”
副裁判長眉毛一豎。教士低下頭,趕在上司發火之前,搶著回答:
“像麻風!”
副裁判長臉色稍緩。到底是血仆,還是麻風,他只是聽取了幾句報告。不過,既然教士這么說了,那他就過去看一眼好了——
盧塞恩閣下隨著下屬來到監牢,隔著鐵欄桿,遠遠地看了一眼牢房深處的污穢。他掉頭就走,回到外面,把教士罵了個狗血噴頭:
“你連血仆都看不出了?居然會看成麻風?嗯?他們的尖牙沒看到嗎?血淋淋的牙根沒看到嗎?帶血的眼睛沒看到嗎?”
他一個接一個的數落著,手指移動,在教士臉上點點戳戳:
“硬要說是麻風,你是水平太差,還是會同情這些家伙?!”
教士只能哭喪著臉,不停低頭認罪。盧塞恩大裁判長沒心思跟他糾結,冷哼一聲,甩手走人。
留下那個苦命的教士,安排船、安排人、安排食物飲水,還要去恐嚇那些血仆:
“活命的路只有一條,記著往前走,跟著引路的人往前走。一定要走到,走不到,就死!”
三天以后,一艘裝載咸魚、土豆和麻布的商船晃晃悠悠,在肯特王國靠岸。夜深人靜,底倉打開,數十名衣衫襤褸的貧民被人轟到岸上,向前驅趕:
“跟著前面的燈光走!”
“走,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