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就斷片了,
啥都不記得。
醒來后,就已經呆在了警局。
人家說他強奸,他當時就嚇壞了,就只顧得擺手搖頭,連警方拿出來的證據都沒記住是什么東西。他家里也沒錢,請不起律師,法官說了啥他也不記得。
最后被判了七年而入獄,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還有上訴的權利,就稀里糊涂地在看守所里熬過了上訴時間,接著就被送進了這座監獄。
送進了監獄就代表判決書已經生效,也就是說他已經沒辦法再進行上訴了。
除非有證據證明法院的判決存在錯誤,或者法官存在貪污受賄的情況,才可以向上級法院和同級法院進行申訴。
“呆在監獄里可沒辦法收集證據。”李奧納著掃把清掃房間里的雜物垃圾,心中暗道,“原主的爸媽健在,而且還有一個親哥哥,只不過原主和他們相處的不是很融洽呀,而且出了強奸案這事之后,他們更是沒再見過原主一面……”
“不能指望他們幫我收集證據,這件事由我來做,之后申述的程序還需要用到他們。”
如果只是查清真相和復仇的話,那倒是簡單了,李奧直接破墻而出,找到強奸案所有的當事人,威逼利誘問個清楚,然后直接宰了罪魁禍首便可。
可這個委托的難點就在于……要一個公道。
何謂公道?
李奧對這兩個字的理解有些粗淺模糊,他覺得大抵就是將事情的真相公之于眾,洗清受害者身上的污名,把事件給大眾一個公正的說明。
簡而言之,就是在法律上讓莫須有的有罪變成事實上的無罪。
所以暫時不能越獄,
至少不能光明正大的越獄。
抱著這樣的想法,他默默地打掃著衛生,盡量避免與其他人發生目光接觸,同時收斂氣息;就算房間里有人和管事的產生了一些沖突,他也沒有過于明顯的跑去圍觀,盡全力降低了自己的存在感。
他這種狀態一直維持到午飯開始,因為這里是監獄醫院,所以有專人送餐過來,不需要再跑去大食堂吃飯。而當他看到自己今天的午餐時,他覺得自己大概可能也許貌似……呆不下去了。
一顆雞蛋。
一個蘋果。
一塊肥膩膩還沒味沒色的五花肉。
外加一盤米飯。
以上就是他的午餐了。
而且據李奧的觀察來看,一些陳年囚犯在看到五花肉的時候還面露欣喜,這顯然表明了,監獄里的日常伙食比眼前的還要糟糕。
且不說日常菜的滋味如何,他李奧也不是個挑食的人,可就這飯量對他來說也就是塞牙縫的程度,就算不用須彌芥子,這一盤米飯在他自身的消化能力面前,也是杯水車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