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之所以糾結,有兩個主要原因。
一是鎮妖司有規定,鎮妖司的所有官吏都不得私自為他人鎮妖,凡是鎮妖,必須通過官署。
之所以有這個規定,里面牽涉到利益。
仙朝律法規定,老百姓遇到妖物,都必須報官,然后鎮妖司就會派人去鎮壓滅殺,但這里面得分兩種情況,如果妖物出沒在家宅之內,那鎮妖司作為官署,為民保平安是應該的,不收費,免費鎮妖,但如果妖物出沒在家宅之外,尤其是城村之外的非生活區,來請鎮妖司養魚人鎮妖,則是需要收費的。
而且收費不便宜。
所以如果是村寨外面出現了妖物,不是村寨里面,鄉老們往往會先集資一筆錢,才去報官,請鎮妖司的人出馬。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那些出現妖物的山野之地,是某些有錢有勢的人的利益出產地,比如說是礦區,或者藥材產出區,等等,他們也會自己出錢來請鎮妖司的人鎮妖。
……
時間一久,自然就產生了灰色利益帶,并且誕生了“私人捉妖師”這個行業。
歐十刀給李石出的主意,就是暗中去兼職私人捉妖師,而且他還說,其實鎮妖司的很多同僚暗中都是這么做的。
明面上當鎮妖司的官差,暗中干著提私人捉妖的活,里里外外拿著兩份收入,好不快活。
李石之所以猶豫,還有第二個點,就是擔心自己的實力不夠。
在鎮妖司內部,任何鎮妖任務,再簡單,都必須有練氣士帶隊的。
這是死規定。
自己雖然力氣大一點,但畢竟沒修煉出內氣,總覺得有點信心不足。
傳聞有些靈異性妖類,必須要有內氣才能滅殺。
自己的幼鯤分身能吞的了陰魂鴉妖,吞的了白煙鬼妖,可其他厲害的靈異類妖物呢,都能吞的了么?
回到家的時候,天已經黑了,因為心里有事,忘記買米了,這時候再轉回縣城也晚了。
家里沒米下鍋,只能到地窖把里面唯一剩下的十幾個紅薯拿出來,回頭看了眼空蕩蕩的地窖,李石想著,要不去試一試?
自己口袋里可只剩下一兩多銀子了,還要小半月才會發薪。
十幾個紅薯塞了牙縫,肚子里依舊時不時傳來淡淡的饑餓感,讓他心意煩躁,索性拿著漁網,提著魚缸出了門。
半個時辰后,來到一條小河邊,用一刻鐘快速把漁網布好。
然后提著魚缸在河岸坐著,發了一會呆,最終還是來到上游,附身在幼鯤分身上,從魚缸跳出來,跳進小河里。
李石不常這樣做,一來不敢讓自己的意識里開肉身太久,二來,幼鯤分身暫時也不能離肉身太遠。
幼鯤分身跳進河水里,李石鼓蕩氣血,催發體內特屬于幼鯤的氣息,上游的魚頓時像遇見了某種天敵一樣,沒命似的到處亂竄。
幾個呼吸之后,幼鯤重新跳出小河的水面,跳回魚缸內。
李石的意識也重新返回肉身中。
他又在河邊撿石頭趕了一會水,過了半個時辰,才把漁網收回來。
盡管使盡了辦法,最終也只得到了兩斤多的魚獲。
“唉,這條小河的魚越來越少了,除了自己經常來網魚,周邊的鄉民也會來下網、下地籠。”
李石不由嘆氣,他原本不是那種竭澤而漁的人,可……
聽著汩汩溪水聲,李石最終還是做了決定,為了吃飽肚子,自己必須認真思考一下做私人捉妖師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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