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完面粉,李石身上只剩下最后一兩銀子,離下次發薪還有十二天。
回到家之后,李石煮了一鍋面疙瘩,然后掏出最后的一兩銀子看了看,想著,若是明天還沒轉機的話,就拿去全部買粗米和面粉,未來的十二天,總要保證自己每天多少能吃上一鍋面疙瘩或者三斤糙米飯。
李石是一個既能努力改變現狀,讓自己過得更好,也能根據實際情況,坦然面對一切,做到既來之,則安之的人。
通俗的說,就是該莽的時候莽,該茍的時候茍。
這樣的人,生存能力通常都比較強。
第二天,天剛剛亮,李石就出了門,直奔天風鎮。
天風鎮是離縣城最遠的鎮,足有六十多里,中間還隔著一個鄉誼鎮。
只有一條一丈寬的官道,因為抱著碰運氣的心態,李石偶爾會偏離官道鉆到路邊的野林子里去找找食物,最終還真讓他抓到了一只野兔子。
到了晌午,李石先讓魚缸內的幼鯤分身與自己合體,成為左臂上的紋身,脫下黑袍和魚缸一起藏在石頭縫里,然后提著野兔子來到天風鎮的街道上。
天風鎮不大,只有三條主街道,閑逛了一圈,看到了一座宏偉的侯府別院,門口那對石獅子甚是氣派。
最后來到食館酒肆聚集的地方,以賣兔子為借口,找人閑聊,其實是打聽消息,看最近天風鎮有沒有出現妖類異常。
最后兔子賣了,但是有用的消息一個都沒打聽到,倒是聽了很多關于侯府別院的豪奢趣聞。
李石一看時候不早了,想著只有自己主動出擊了。
他先買了一個斗篷,出鎮找回魚缸和黑袍,與幼鯤分身脫離,再用事先準備好特制面巾把臉給蒙上,又穿上黑袍戴上斗篷,這才提著魚缸出發。
到了小鎮東邊,李石分出一絲注意力在魚缸里的幼鯤分身上,幼鯤分身在瞬間“活”了過來。
李石之所以這么做,是因為幼鯤分身擅長識辯“妖氣”。
目前來說,四周兩百丈左右的妖氣是無法逃脫幼鯤分身的感知,哪怕再微弱也無法逃脫。
李石的閑逛的行徑難免引起鄉民們的注意,不過鎮妖司養魚人黑袍、背劍和提魚缸的形象太深入人心,還沒走多久,居然就引來了鄉里保正,帶著人來給李石請安。
李石以正在執行巡視任務為借口,把人給打發走了。
巡視山野鄉里的妖情,確是鎮妖司的職責之一,不過通常都是隊正或者副隊正帶隊巡視。
那位四五十歲的保正雖然心有疑惑,可李石是鎮妖司的“長官”,他可不敢多問什么。
李石繼續往東邊的山林走,一路上也看到了好幾個比較大的藥園子,想來應該都是那位天風候的產業。
天快黑的時候,李石來到一處三面環山,另一面是個小湖的村莊。
剛剛走到村口,就見有兩壯年男子從村里急匆匆走出來,碰到李石的時候,直接愣住了,不過當他們看到李石身上的黑袍、手上提著的魚缸和背上背著的劍時,立馬流露出狂喜的表情,就好似溺水之人,突然看見了一根救命稻草。
其中一個先反應過來,幾步沖過來,就跪倒在李石面前:“鎮妖司的大人,我們村尾的湖里出妖怪,吃了人,還威脅我等,說今晚三更不奉上一名稚童,就要斷了我們的水源,以后凡是靠近水邊的人,統統吃掉,要絕了我們的生計,還請大人救命。”
幾句話就把事情說清楚了,這個男子應該讀過書,人也很機靈。
李石把他扶起來:“你先起來,把情況跟我說清楚。”
李石一問話,一邊和兩人往村子里面走。
村里好些人看到了那妖怪的模樣,是只魚妖。
這是個寶貴的信息,魚妖的話有肉身,是大補之物。
很快就看見了村里的曬谷坪,所有村民都聚在這里議事,中間還燒了篝火,四周也點了火把。
鄉老簇擁著村長過來拜見李石,李石不想多費口舌,稍微寒暄幾句之后,就直接開口道:“情況你們村的王二民已經跟我說過了,我原本就是來巡視鄉野妖情的,既然碰到了,自然會處理,大家稍安勿躁,等我先去湖邊探明情況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