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在押犯人的結果,再一次證明了程君侯的記憶沒有出錯。
虧得那個混混年輕,記憶力好,兩年前的事再次詢問他,居然還是能說出個所以然來。
順帶著,葉九也大致了解了“舒司令”是何方神圣。
聽上去,這個人還真不好定性。
混混只知道他叫“舒司令”,姓甚名誰一概欠奉。
好在葉九也算是久經風浪,對這種事情見慣不怪了。
社會痞子之間相互交往,通常只記外號,不記姓名。有時候,甚至玩得特別好的朋友之間,都不一定搞得清楚對方的真實名字。
按照混混的描述,這個“舒司令”是個人物,反正在他們那一帶挺有名的。但舒司令到底是干什么工作的,混混卻并不知曉。只說經常出入各種酒樓飯店,洗腳城ktv,花錢如流水。
為人仗義,喜歡請客吃飯,對朋友講義氣。
為了不產生主觀誤判,葉九沒有根據自己的經驗去推斷,而是詳細詢問了舒司令的情況。
混混說,舒司令有可能是某個洗腳城的老板,最起碼也是合伙人。
仔細詢問過后,混混卻沒有說出來有關舒司令的具體劣跡。
似乎,這家伙就是個“閑人”。
這種人,其實在普通市民身邊時有出現。
從來沒有正經工作,卻也不怎么差錢,經常出入館子,生活還很愜意的樣子。
頗為“神奇”。
但身為一線刑警,葉九的眼界見識,自然不可能和普通市民一樣。他很清楚,類似“舒司令”這種人,看著是沒正經工作,卻一定有來錢門路。
并且這些來錢的門路大多是見不得光的。
比如放高利貸,幫人討債,了難,參與賭場ktv等娛樂場所的經營等等,不一而足。
重要的是,他們通常還很愛“裝逼”。
就是俗話所說的“打腫臉充胖子”——大金鏈子小手表,看著豪車四處跑——是他們的真實寫照。
所以,這樣一個人,如果擱在后世,說他開了臺奔馳車,那是一點可疑性都沒有。
標配罷了。
那臺奔馳,也不知是幾手的了。
但關鍵還是時間段。
眼下才是2005年,這個時間段,雪峰這樣一個內陸偏遠城市,一臺大奔的“咖位”,大致和十幾年后,勞斯萊斯賓利這樣的頂級豪車差不多。
一個沒有正當職業的“閑人”,開一臺奔馳或者保時捷路虎之類的豪車,已經算是“頂配”,你要說他日常開勞斯萊斯幻影裝逼,葉九還是不信的。
這也是葉九愿意主動到一看這里跑上一趟,親自審訊在押犯人的原因。
舒司令確實值得了解一下。
說起來,這個在一看服刑的混混,對自己的“檢舉揭發”也很沒有把握,一再強調,自己只看到舒司令開過一次奔馳,此后就再沒見過那臺豪車了。
他不知道的是,這正是葉九愿意來這里跑一趟的原因。
如果這個舒司令一直開的都是奔馳車,那就沒什么好查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