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案子走進了死胡同,再重新分析推理,確定新的偵辦方向,往往就會浪費了最寶貴的時間,導致很多線索和證據湮滅,最終變成懸案。
類似的例子,每個資深刑警都能舉出一堆來。
葉九當然不能再犯這種錯誤,他直截了當地對邱詩涵說道:“這只是一種可能,但另一種可能我們更加不能忽視。”
“什么可能?”
邱詩涵問道,完全不質疑葉九為什么要管這個案子。
在邱詩涵想來,既然碰到了案子,肯定就要管,何必在意什么“管轄權”?
迂腐!
身為刑警,破案抓犯罪分子,拯救被害人才是終極目標。
其他一切都不重要。
這也是葉九第一時間來找她的原因。
這姑娘很多思維和他幾乎是完全同步的,都不需要進行任何解釋。
“另一種可能,就是普通的拐賣案,嫌犯并不知道他們偷走的是嚴副市長的小孩,只是湊巧罷了。如果我們將著眼點放在嚴子介的父母是誰這一點上,很可能會導致整個案子的偵破方向誤入歧途,從而浪費時間,錯過破案的最佳時機。”
葉九很嚴肅地說道。
進入了具體的案情討論,那就必須嚴肅認真。
邱詩涵雙眉微蹙,說道:“但是局領導和刑警大隊的同志,恐怕不會這么認為的……”
葉九看著她,很認真地說道:“所以我來找你啊!”
這個話倒是一下子提醒了邱詩涵,很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問道:“你以前認識我?”
我可不記得我認識你!
你為什么要來找我?
為什么認為這個案子,和我有關系?
葉九摸了摸鼻子,說道:“我聽說過你,你們惠民所這邊,你辦的拐賣兒童案子最多……”
這也是葉九早就想好了的說辭。
不過卻是事實,在另一個時空,他和邱詩涵都是“打拐英雄”。兩個人聯手,破了不少拐賣婦女兒童的案子。
老實說,在公安系統內部,打拐案并不怎么“受歡迎”。
這種案子,太費力不討好了。
花錢還巨多!
打拐案有兩個重點,其一是偵破難。因為人販子作案的隨機性太大,往往很難找到現場目擊證人去鎖定嫌犯。嫌犯大都是流竄作案,你怎么鎖定他?
所以很多拐賣案,往往要等到被拐賣的受害人發回來消息,才能找到線索。
最初在公安機關報案登記的,都是失蹤案!
你也不知道到底是走失了,自己躲起來了,還是在哪里遇害了,總之不可能一接到失蹤報案,就往拐賣案上邊靠。
那不科學。
等到有了受害人的確切消息,接下來的解救行動,又是巨難的問題。
基本上,只要參與過去外地解救被怪人的警察,都不會認為那是一個值得回味的“美好過程”。
偏遠的山區,崎嶇難行的羊腸小道,強大的宗族勢力,無知愚昧的法盲村民,蜂擁而至的鋤頭扁擔,如雨點般落下的石頭瓦片,才是烙印在解救人員腦海中,永遠無法抹去的噩夢般的記憶。
就算解救成功,接下來還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耗費大量的金錢。
尤其要是被害人身體狀況不佳的,還要進行必要的治療。
這些費用,都要從公安機關的辦案經費里支出。
絕大部分打拐案,幾乎都是“純支出”,花錢的大戶。
公安局也不是什么富裕單位,經費緊張得很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