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此前葉九對“逍遙夜總會”的了解,生意好得很,號稱“日進斗金”,據說有可能是廣武生意最火爆的夜總會之一。
房屋租金才幾個錢?
居然就占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曉華的腦袋是被門夾過么?
李凡笑了笑,說道:“是這樣的,葉大,剛開始搞夜總會的時候,情況和現在有所不同。曉華第一次搞這種生意,心里沒底,自然要盡可能減少現金投入。”
這倒說得過去。
生意火爆了自然好說,似乎給人百分之二十的股份也沒什么,這不自己還占著大頭的嘛。萬一生意失敗了,也能少虧些。
“另外吧,那時候曉華的地位,也不如現在。”
李凡很隱晦地說道。
葉九自然明白他的意思。
估摸著當時“南關一哥”張成功剛死,黃金子,曉華等人的地位都還不穩固,寧婉君這位“前大嫂”在“道上”可能還有一定的“號召力”,曉華需要借助寧婉君來“鎮場子”。
李凡似乎很清楚葉九心中所想,笑了笑,解釋了一句:“葉大,婉君家里,有很多親戚朋友的,混得還行。”
葉九恍然。
看來寧婉君的身份還真不簡單,這一點,從她在夜總會門外“怒懟”派出所警察便可見一斑。那是需要底氣的。
黑惡勢力團伙“前大嫂”的身份可不頂事。
除非張成功還活著,那又另當別論。
就好像鄧子豪沒倒臺的時候,不要說他的正牌老婆,就算是他的情人張菊,那也很有“面子”,一般人輕易不敢得罪。
但現在鄧子豪已經垮臺,誰還在乎他的老婆和小老婆?
對于這種中等城市的所謂“世家大族”,葉九還是很了解的。這種“本土世家”,往往人員眾多,到處開枝散葉,在各個部門都有親戚朋友,盤根錯節,能量十分之大。
這樣的家族最讓人頭痛的,就是“是非不分”,無論什么事,都先看“關系”,“幫親不幫理”。
在葉九的刑警生涯之中,和這種家族的交道也打得多,每次辦案,都要承受巨大的壓力,承受著各種關系的輪番“轟炸”,意志稍微不堅定一點,很容易受到影響,多多少少給人一些“方便”。
要知道,承辦一個刑事案,可不是警察單方面能夠起到決定性作用的,警察只負責偵查階段,隨后檢察院審查,提起公訴,接下來是法院判決,一審二審,最后還有監所執行這個環節。
那些“關系戶”,可不僅僅只是針對辦案警察施加壓力,后面的所有環節,他們都會想方設法去找關系找門路。
往往一個案件,經過這么多環節的“調和”,到最后很可能變得“面目全非”。
甚至于,連死刑案件都有改判的可能。
當然,直接負責偵辦的刑警永遠是“源頭”,只要第一個環節扛住了,辦得“鐵證如山”,想在后邊環節動手腳,難度就要大得多了。
所以真正最得罪人,“風險最大”,最“吃力不討好”的,往往也是一線刑警。
這一點,葉九有著最深刻的體會。
他也不知道因此得罪過多少“有能耐”的家伙。
不過葉九哥從來不怕。
九哥我吃的是“公家飯”,領的是國家發的工資,只要行得正站得穩,這份工資就領得問心無愧。就算得罪你了,又能怎樣?
我又不想拿你的好處!
最多就是以后自己遇到什么事,自己想辦法解決,不指望你們這些所謂的“朋友”而已。
你也拿我沒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