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那片水痕了嗎?”肖遙指著屈楓的腳下說道,“我們這位校友就是因為踩到了灑了水的大理石地磚,所以才滑倒的。你們酒店的服務不到位,沒有及時打理好地板,造成了我們這位校友踩滑摔倒,因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自然應該由你們酒店一方來承擔。”
涉及到幾千萬的賠償,高玉磊自然不可能接受肖遙的說法,氣急敗壞的據理力爭:“你這是強盜邏輯,你這位校友已經是成年人了,難道連走路都走不穩嗎?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他出門干什么?成年人犯的錯不要想著推諉,一切后果肯定都要由自身來承擔。”
肖遙仍然淡定地說道:“你們是服務性行業,我們是進門消費的顧客,我們走進了你們的營業場所,理應享受到你們細致周到的服務,因為地板太滑而摔倒,一切后果自然應該由你們來承擔,這是毋庸置疑的,如果我這位校友摔出個好歹來,醫藥費必須也要由你們來賠付。至于在摔倒過程當中碰到地上的天球瓶,不管有多么貴重,造成的損失也不能由我們來承擔。你們對于貴重物品的保護措施不到位,也是造成這一結果的重要原因之一。”
“你們打壞了我們包房中的貴重物品,那就必須要賠償,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既然咱們協商解決不成,那只能報案了。”高玉磊的態度很強硬。
如果損失不大,完全可以協商解決,但幾千萬的損失,對于雙方來說都是一個巨大的負擔,要想協商好賠償方案,恐怕會是一個曠日持久的過程。既然協商不成,高玉磊不想繼續浪費口舌,還是把這件事情交給相關職能部門去處理,更加符合他們大酒店一方的利益。
漢州大酒店和轄區派出所的關系一直相處得很融洽,高玉磊直接把電話打給了派出所領導。
轄區派出所距離漢州大酒店僅僅只有不到2公里的距離,高玉磊報案之后,僅僅過去幾分鐘時間,出警的4位公安人員便走進了包間。
為首的民警三十五六歲的樣子,身材微胖,進屋之后便來到了高玉磊的面前。
高玉磊趕緊招呼道:“麻煩楊所親自跑一趟,真是抱歉。”
這位楊所說道:“高總客氣了,我聽你電話上說的挺嚴重的,我還是親自跑一趟比較好。到底是怎么回事?麻煩高總再詳細的講述一遍,我們做個現場筆錄。”
高玉磊再次把事情詳細地敘述了一遍,當然,措辭都是偏向他們大酒店一方。
聽完高玉磊的講述,楊所這才對一直還在地上坐著的屈楓說道:“你就是當事人吧?你叫什么名字?對于高總所說的這些,你還有其他要補充的嗎?”
屈楓是個聰明人,而且急于推脫責任,把剛才肖遙所說的兩個理由都搬了出來。
這位楊所很淡然的說道:“你跟我說這些沒用,你們這個案子,涉案資金太大,恐怕很難達成和解,最后肯定要交給法院來判決,你還是把這些理由留到法庭上去說吧,我能做的僅僅是勘察和記錄。”
楊永明能在30多歲擔任副所長的職務,自然是個明白人,而且辦案經驗很豐富,了解案情之后,便不準備多說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