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經》有云: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損傷、孝之始也。
在古人看來,連頭發、皮膚都不能輕易損傷,何況是開膛破肚、挖取肝臟呢……那不僅是對死者極大的侮辱,還會讓亡靈無法轉世投胎、永遠在陰陽界間做個孤魂野鬼!
“我家夫君已經慘死,萬不能再糟蹋他的尸體了,尸不全、下地獄,妾身寧死也不答應,還請青天大老爺做主!”
“姓李的,我們老大都被你打死了,你還要侮辱他的尸體、你的心腸也太狠毒了!”
“請青天大老爺做主,嚴懲殺人兇手、還我等一個公道。”
……
孫氏和一眾潑皮們鬧了起來,在大堂上哭天抹淚的、堅決不同意開膛破肚。
這下曹縣令為難了,毀壞尸體的確是一件犯忌的事情,原告一方又堅決不同意,自己總不能強行下令吧?
可被告一方也不是平常人,乃是大唐宗室子弟,如果不把案件審理清楚、平空冤枉了他的清白,自己同樣要負巨大責任的,左右為難,如何是好?
不怕,李昭有辦法!
什么辦法——四個字:財可通神!
“孫氏,你家夫君死的蹊蹺,要想查明真像,只有開膛破肚、取肝驗證才行,這樣吧,只要你肯點頭答應,無論結果如何,本公子皆愿拿出兩千貫錢、作為你家夫君的安葬費用,再請草堂寺的高僧們為他超度一番,使亡靈早登極樂世界,如何?”
“什么,你真給兩千貫錢?”
“不錯!”
“好,民婦答應了!”
常言道:魚找魚、蝦找蝦,烏龜王八是一家。
李大勇是個潑皮無賴,他的妻子也不是什么好貨色,好吃懶做、見錢眼開,聽了李昭開出的條件,頓時不再哭鬧了。
有了兩千貫錢,自己可以蓋一座大房子,天天吃香的、喝辣的、穿綢裹緞,再招一個年輕俊俏的夫婿,夜夜風流快活,那種小日子想想就美的流口水啊!
至于死鬼丈夫—李大勇,以后每年的清明節,多給他燒點紙錢也就是了。
其他潑皮也是如此,兩千貫錢啊,孫氏吃肉、他們多少也能喝口湯吧,因此都不再反對了,只有一個臉上有青色胎記的潑皮,似乎有反對的意思,可是看其他人都同意了,也就沒敢開口說話。
原告一方不再反對,曹縣立刻下令:開膛破肚、取肝驗毒!
……
尖刀、鐵鉤、木盆、溫水、香燭、祭品、一碗炒熟的粟米,還有幾只小雞雛……需要的東西準確就緒,開始驗毒!
老仵先是擺好了祭品、點燃三支清香,恭敬的對著李大勇的尸體拜了三拜,又念叨了一番、祈求亡靈不要怪罪,自己只是奉命行事。
而后手持尖刀,在尸體的腹部切開一條半尺長的口子,用鐵鉤把血淋淋的肝臟拽了出來,切下雞蛋大小一塊,扔進了裝有溫水的木盆中。
浸泡一會兒之后,舀出一些血水和粟米混合一起,放在了大堂的地板上,幾只小雞雛立刻啄食起來……
大堂上下幾百雙眼睛,全盯著這幾只小雞雛,看它們有何反應?
一柱香的時間過去,雞雛們沒有反應。
兩柱香過去,雞雛沒有反應。
小半個時辰過去了,雞雛們還是沒有反應,在大堂上跑來跑去很是歡快。
……
這下完了。
幾只雞雛未死,說明肝臟浸泡的血水中沒有毒,也就說明了李大勇不是中毒身亡、而是死于李昭的鐵掌下!
這次,沒有回旋的余地了。
“啪——肝臟已取、血水已驗,李昭你還有何話可說嗎,雖然你是宗室子弟,可也難逃大唐律法的嚴懲,本尊現在下令,把你關入……啾啾——啾啾——啪嗒!”曹縣令一拍驚堂木,開始對李昭宣判了,準備先把他關入牢房中,而后移送到長安—宗正寺,交由宗正卿按律嚴懲。
王法無情:縱然是宗室子弟,殺人亦當償命!
那知剛宣判到一半,幾只小雞雛突然發出痛苦的鳴叫,在地上蹦噠幾下,紛紛氣絕身亡了。
雞雛死了。
血水之中,蘊含劇毒,李大勇的確是中毒身亡的,而李昭則是清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