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動工資=績效+獎金
基本工資:1萬/月,績效:0~200%n(n=基本工資),獎金:視項目完成度,補貼:2000(住房補貼)+1000(打車補貼)+n(餐補,月底可用小票全額報銷)
頓時,四人腦袋上緩緩打出了一個問號。
然后齊刷刷的看向陳煜。
這就是你當初說的月薪一萬?
我特么信了你的邪啊!
公司在工資這一塊兒,不都是喜歡搞套路的嗎?
綜合薪資3000-8000,最后基本都是3000。
而且這3000里,大多數都是只有1760塊錢的固定工資,其他1300就會被劃分成績效-補貼之類的。
也就是說,績效不好的話,說不定連3000塊錢都拿不到。
結果你倒好,月薪一萬,你直接整個最低工資10000?
按照這個‘基本工資=固定工資+浮動工資+補貼’公式來算的話,就算他們績效為0,獎金為0,一個月工資最少也有13000!
而且陳煜之前說公司不包飯…
嗯,確實不包飯。
但是你在工作期間吃的飯,全可以用小票在月底報銷!
這特么跟包飯有什么區別嗎?
有區別嗎?!
陳總是不是對包飯這兩個字有什么誤解?
他們開始還以為,這是因為他們和陳煜是哥們兒,所以是陳煜給他們的特殊待遇。
但是轉而一想,剛才陸秘書打印的時候,陳煜說的是:福利待遇按照之前定的來。
這也就是說,所有陳達科技的員工,工資和待遇,都跟他們都是一模一樣的啊!
最讓他們看不懂的,還是下面的一些合同里規定的條例。
比如其中一條:10.1非乙方個人原因,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開除乙方,合同到期后乙方可以自主選擇續簽或者退休;如乙方合同到期之前,因個人原因離職,可提前一個月申請,不算做違約,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攔乙方。”
這個條例看的張成勝他們幾個有點懵。
如果是把里面的甲方換成乙方,乙方換成甲方,他們就能想的通了。
但是這個條例再怎么看,都是對他們這種乙方更有利吧?
難不成擬定這個合同的陸秘書,是別的公司派來的臥底?
如果,上面那一條還只是讓他們覺得疑惑,那下面那一條,就是徹底的迷惑了。
10.2如乙方的工作時間超過五年,無論是離職還是退休,甲方每月都應給予乙方補發休積金作為保障。
休積金的組成為:(離職/退休前一年的平均月工資)*60%*T,T為乙方工作的總月數。
例:A的工作時間為5年整,退休前一個年的平均月工資為20000,則他的休積金為:20000*60%*60=720000元整。
公積金他們聽說過,可是這個休積金是個什么鬼玩意兒?
饒是張成勝他們這些從本科大學畢業的高材生,也完全沒聽說過休積金是什么東西。
最關鍵的是,這玩意兒只要工作時長滿5年,能拿到的錢也太多了點吧?!
要知道,根據合同上來看,陳達科技的員工最低每個月也能拿到13000的月工資。
只要工作滿5年,退休或者辭職的時候,最少一次也可以拿到多達將近50萬的休積金!
這是什么神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