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從尸柜中轉移出來的遺體靜靜的躺在解剖臺上,隱約散發著森森寒氣,死死牽制著齊宏宇的目光。
由于發案時距受害人死亡時間僅幾個小時,尸體保存的相當完好,遇害時的特征基本都被保留下來。
遺體之上,尸斑淺淡,皮膚蒼白,面目猙獰。只掃一眼,哪怕沒有先前獲知的線索,齊宏宇也知道他死于失血性休克,且死亡時非常痛苦。
良久之后,齊宏宇才強行掙脫視線的束縛,逼著自己把注意力落到案子本身上。
凃欣欣默默的遞來一疊報告,他道聲謝接過,翻看起來,但心煩意亂下太難集中注意力,他只得輕輕念出聲:
“拋尸現場勘察報告:尸體被發現于光強村南門往東一百六十米處的垃圾池中一大號青白條紋編織袋內,遺體呈蜷縮狀,左胸插著一柄水果刀,疑似兇器。尸體尚未腐化,相對完整,未見尸僵現象。
除尸體外,編織袋內尚有裹尸用的被單一條,帶血被褥、枕頭一套,染血麻布五條,藍灰色牛仔褲一條,其中牛仔褲口袋內裝有錢包,內含身份證、銀行卡與少量現金。尸體上身著淺灰色背心,下身僅著藍白條紋平角內褲,未著鞋、襪……
法醫尸體檢驗報告:受害人冉秋生、男性,1968年3月生人,現年53歲,身高181厘米,體重77.4公斤……
死者頭皮、顱骨未見嚴重、明顯損傷,顏面部刺切創二,均位于左頜關節附近,長度分別為3厘米、4.2厘米,均較淺,未傷及骨骼。
雙上肢處銳器創共計27處,其中13處為抵抗傷,均位于小臂,分別為刺切創、砍切創,最長7.7厘米,最短2.6厘米。
右腕背處砍創四,較深,均傷及骨骼,其中兩道砍創尤為嚴重,導致手舟骨、月骨、大小多角骨等腕骨折斷,但手掌并未完全斷離。十指各有砍創一,致十指全部斷離,現場未見死者斷指。
軀干部位可見刺創二,一處位于腹部左季肋部,創口長2.4厘米,創角一鈍一銳,創腔深12厘米,方向為左上至右下,可推斷知兇器于創傷處上方斜向下刺入,致胃體穿透,胃內容物流入腹腔;
一處位于胸骨體左側第四五肋間,創口長2.3厘米,創角同樣為一鈍一銳,創腔深10.8厘米,方向為左下至右上,可推斷知兇器于創傷處下方斜向上刺入,導致心臟心室破裂。
對現場血跡分布進行還原,根據熒光圖等證據大致推斷死者體外出血越三百至四百毫升。解剖測量得心包積血三百毫升,胸腔內積血一千八百毫升,腹腔積血一百毫升,失血已達致死量。
結合其余創傷并不嚴重、致命的情況分析,受害者死于心室破裂導致的失血性休克,致命傷位于左胸處。”
念完,齊宏宇捏著報告書的手垂下,目光再次落在尸體胸腹部兩處創口上邊,輕輕點頭:“和我之前猜測的出入不大,兇手行兇時和我老漢面對面,右手持刀,刺第一刀時我老漢坐在床上,第二刀時他站起來了。”
女警看著他:“看樣子,你的思路更明確了些。”
“嗯。”齊宏宇點頭,并反問:“方向已經很清晰了——你覺得什么情況下兇手會特地脫去受害人的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