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確實都在這兒,但我們老板考慮到這里位置太偏,原先只做網購和批發生意倒還好,但要想進一步發展,就不利于營銷也不方便向顧客展示產品了……
所以老板就把那幾個部門分了出去,租了幾間寫字樓辦公室,這里變成了純粹的庫房。”
齊宏宇了然,并問:“什么時候的事?”
“上個月中旬,十六七號吧。”洪經理回答說,接著又主動解釋:“老板娘失蹤給老板帶來了很大打擊,但生意還是要做。
再說,公司也不是老板一個人的,那么多股東呢,他們夫妻倆股權加起來也才不到30%,并沒有絕對話語權,其他股東都說要搬,他就把事情都拋給他們去干了。”
邊上一聲不吭的石羨玉眼睛都瞇沒了,這人表現的似乎有點過于敏感。
他們還沒問呢,老板娘失蹤立案才十天,據調查表現的很愛她的萬樹寧怎么還有心思在公司里搞這么大的變動。
但也不得不說,這是個很合理的解釋。
另外……
周靜紅是公司第三大股東,持股而與大股東萬樹寧加起來還不到30%,說明萬樹寧持股至多不過甚至可能更少。
看來這家公司前三大股東手里股權都大差不離,而剩下十來人,持股應該都不多——如果第四大股東持股比例和周靜紅差距較大的話。
又或者前邊四五人乃至五六人持股比例都差不多,而后邊的則占比極小。
那周靜紅的失蹤,有沒可能僅僅只是巧合,其實與齊平路的死,和齊宏宇的身世沒關系?
作案動機可能是貪念或經濟糾紛?
比如某個大股東覬覦她手中的股權什么的。
只要此人持股比例超過7.34%,那獲得周靜紅的股權后,他持股比例就必然超過萬樹寧,成為這家公司最大的股東。
乃至,萬樹寧本人都可能覬覦周靜紅手上的股權,以求坐穩自己的位置。
而且某種程度上說,他的嫌疑最大,因為只要周靜紅被正式宣告失蹤,他就有權代理周靜紅的資產,而要周靜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則他就能直接獲得這份資產的所有權。
恰好,據調查周靜紅父母早亡,沒有兄弟姊妹,與萬樹寧的兒子還夭了,萬樹寧是唯一的法定繼承人。
再琢磨琢磨,安然生物公司雖只是“區區”花卉批發商,但瞧規模其總資本應該達到千萬級了,這個量級足以讓人紅眼不要命。
可惜忘了查這家公司的股權結構,嗯,等會可以借尿遁去廁所偷偷看看。
不管怎么說,萬樹寧都有嫌疑,得想辦法會一會他。
一瞬間,石羨玉想了很多。
齊宏宇想的同樣不少,但他一心二用,琢磨的同時,還在向洪經理了解周靜紅的情況,比如她是不是真不管事也不露面,和員工關系怎么樣,為人處世如何,最后一次來公司是什么時候等。
都是些基本情況,洪經理的回答與案卷記錄的一般無二。
漸漸地,他的回答也吸引了石羨玉的注意力,認真聽了幾耳朵。
最后,齊宏宇提出想找些員工例行詢問,洪經理立刻表態:“請自便……對了,我自己手里還有訂單要處理,不多陪了,抱歉。”
他主動提出回避。
齊宏宇點頭:“你忙,不用管我們。”
看著他緩緩走開的背影,齊宏宇壓低聲音問道:“你怎么看?”
“他的回答和案卷筆錄記載的一致,可以說滴水不漏。”石羨玉聲音同樣極小,說道:“看似沒有什么問題,但這恰恰是最大的問題……那么些細節,都過了一個多月了,他怎么還能記得清清楚楚的?”
“這說明他刻意去記了。”齊宏宇下了定論:“事出反常必有妖,周靜紅的失蹤肯定有問題!這家伙搞不好知情。”
石羨玉點頭贊同,又問:“你打算怎么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