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有人低聲喊,“竟然是食人魔!”
“前幾天艾歐林帶著一隊人去殺一個食人魔,結果食人魔死了,那一隊人也只有他活著回來……”
“難怪他受了這么重的傷。”
“能殺掉這么多怪物,只傷了一條手臂,已經很厲害了好不好!”
“是不是可以請他幫忙把附近的食人魔也剿滅了?上次我在外面看到一只,嚇死我了!”
“應該可以吧,他好像挺缺錢的……”
班力特老板也很驚訝,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會兒,目光尤其在他不自然垂著的右臂上停留了許久。
“豺狼人的懸賞金是每只5金幣,食人魔是50金幣。”他說,“那四只爪子也賣嗎?”
“當然。我本來想要去神殿賣掉的,但如果你收購的話,我就不用多麻煩了。”
“神殿是我老婆管的,在哪里賣都一樣。”矮人甕聲甕氣地說,“我可以給你出到200金幣一對,這個價格差不多頂天了。”
“喂,班力特你黑心啦!”有酒客說,“上次你賣食人魔手套的時候,一對手套可是要賣四千的!”
老板不動聲色地說:“四千是零售價,我從法師那里買到它們的時候就有本錢,而法師制造它們也需要成本。制造魔法裝備一旦失敗就是血本無歸,法師當然會把失敗的損耗算入成功的本錢里面——用食人魔爪子上的皮做材料,可以幫助法師提高制造成功的機會,但用別的皮革也能湊合,他們不會愿意為這個出大價錢的。”
那酒客卻并不善罷甘休,嚷嚷著:“這也差太多了吧!”
“我需要把它的皮盡可能完整地剝下來,還要硝制成皮革,再重新縫制成手套……這是個技術活兒。如果他能把這些都做好了,我可以開到五百金幣一對的價錢。”
那酒客還要再爭論,潘龍舉起左手,阻止了他。
“不用爭了。”他說,“給我免費治療一下,就按照你的價格處理,怎么樣?”
“沒問題。”矮人店主笑了。
他叫來一個粗壯的服務員,把東西搬走,然后從柜臺里面數了五十枚白金幣和二十五枚金幣,裝在一個錢袋里面,遞給了潘龍。
“我陪你去神殿吧,免得你迷路。”
話雖然這么說,但等到了神殿,潘龍真不覺得自己有哪怕一點點的迷路可能。
因為神殿就建在旅館——也就是這座要塞的城堡——旁邊。
老板的妻子并不是矮人,這讓他稍稍有些驚訝。那位名叫加拉娜的牧師并沒有多廢話,相比一位圣職者,她給潘龍的感覺更像是個商人,三句話不離錢。
接受神術的治療之后,潘龍的右臂終于恢復了。支離破碎的骨頭只在短短的幾秒鐘里面就重新回到了正確的位置,然后肌腱和血管也都恢復了正常。他揮舞了一下拳頭,感覺這條胳膊和受傷之前完全沒有區別——甚至似乎變得更加靈活和有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