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人約在一家露天燒烤店見面。
“晉哥,這邊。”沈川消瘦的身影站了起來。朝張尚晉和單予馨揮了揮手。
互相打了個招呼。
“馨馨,沈川,電視里你見過。”
“你好,單予馨。”
單予馨淺淺一笑。
“嫂子好嫂子好,我一直都是您的粉絲,特別喜歡您的歌曲!”
“哈哈,謝謝,一會我們交換一下手機號,我妹妹可是非常喜歡你呢。”
“你妹妹?”沈川愣了一下,“就是向往的生活里的張雪清?”
“對呀,她現在是你的迷妹了。”單予馨笑著點頭。
“迷妹?那是啥?”
沈川撓了撓腦袋,“迷人的妹妹?”
“.......”
單予馨無語,“就是你的粉絲的意思。”
沈川自知尷尬,連忙讓兩人坐下。
三個人閑聊了幾句坐下。
沈川把包里的文件拿了出來,放在了桌子上。
一個u盤,一摞照片,還有一份合同。
u盤里是跟公司和秦碧婷的通話錄音,照片是沈川跟墨魚娛樂老板,秦碧婷還有一些工作人員發的短信。
“這是我搜集的所有證據了,應該會有用的,你們看看。”
單予馨拿起合同,翻開看了看。
逐條,逐頁,認真翻看,看到一半,手已經抖得拿不住合同了。
她將合同狠狠地摔在桌子上,罵了句臟話,“無kuck說!”
合同里明清晰明了的寫到:墨魚以每月三千元的金額支付沈川報酬,另外,沈川在墨魚工作期間,所有作品歸墨魚所有,沈川不享有任何其他利益,不得私自接通告,工作期間所有收入,全部歸墨魚所有。
“也就是說,沈川每月的工資才三千塊?包括拿走你的歌?”單予馨小臉上都是怒容,氣沖沖的問道。
沈川點了點頭,“這幾年,一直都是三千塊錢,雖然相對于普通人來說,不算少了,但是,我這些年寫出的這么多歌,為墨魚掙了這么多錢,他們還只想著壓榨我!”
張尚晉有些恨鐵不成鋼的說,“遇到你這種不為利益,只為完成夢想的傻子,換我,我也不會輕易放你走。”
“那你這幾年寫了多少首歌?”單予馨又拿起照片看。
“昨天算了下,我手里的手稿大概有二十五首。”說著沈川又從背包里拿出手稿,嘆了口氣說道:“我當初也傻,一口氣把我早就寫好的七八首歌曲全部都給了墨魚,最后就連詞曲作者都不寫我的名字。”
張尚晉看了幾頁,有些疑惑的問沈川,“這幾首歌我聽過,但是并不是你的風格啊!”
沈川看了一眼,“這幾首歌是他們要求我寫的,他們說我的歌聽起來讓人感到很壓抑,讓我寫接地氣一點兒的歌,所以后面我就改變了風格。”
單予馨把照片整理好,放到一邊,苦笑著搖搖頭,“不能再看了,這簡直就是霸王條約,太讓人氣憤了。”
沈川笑了笑猛吸了一口煙,像是在奮力壓抑著自己心里的憤怒。
確實,他這幾年,活的憋屈!
非常憋屈!
明明這么有才華的一個人,按理說,不說家喻戶曉吧,但是至少也是個明星了,哪還用參加這個原創歌手的比賽?
就這個比賽還是他自費參加的,他也曾向墨魚申請過,但是一直杳無音信!
不過幸好,他遇到了張尚晉,也能有個為他伸冤的人了。
“這些證據足夠了,雖然不可能徹底把墨魚扳倒,但借秦碧婷的事情,也夠讓墨魚喝一壺了。”張尚晉把東西收回文件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