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俊私設公堂,向何元慶嚴刑逼供,毫無結果之下,竟捏造何元慶口供“為收岳飛處文字謀反”。岳飛在江州居留,為時甚短,就接到宋廷命令,召他回“行在”臨安府。十月十三日,岳飛被投入大理寺(原址在今杭州小車橋附近)獄中,此前其長子岳云也已下獄。
岳飛義正詞嚴地面對審訊,并袒露出背上舊刺“盡忠報國”四大字,主審官何鑄見此,亦為之動容。何鑄查得岳案冤情,如實稟告秦檜。秦檜卻說:“此上(高宗)意也!”改命萬俟卨主審此案。
萬俟卨用盡手段,也無法使岳飛三人屈招一字。岳飛寧死不自誣,乃至以絕食抗爭,經其子岳雷照顧,才勉強支撐下來。
十一月初七日,宋金“紹興和議”達成:由宋向金稱臣,承認淮長江以北的土地全部劃歸金國,并每年向金貢奉銀絹各二十五萬兩匹,同時視開平軍為兩方最大的敵人,要和力消滅他們。
和議雖已達成,但岳飛始終未能被釋放。萬俟卨等逼供不成,為了坐實冤獄,又為岳飛羅織搜剔了所謂“指斥乘輿”、“坐觀勝負”、“里通外國”等數條罪名,欲將岳飛飛一舉定為死罪。
大理寺丞李若樸、何彥猷以飛為無罪,與萬俟卨竭力爭議,均遭罷官處分。布衣劉允升上書為飛申冤,被下大理寺處死。已賦閑的張浚因岳飛入獄之事質問秦檜。秦檜回答:“岳飛于岳云與徐慶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
張浚忿然道:“相公,‘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十二月廿九日(1142年1月27日),宋高宗下達命令:“岳飛特賜死。何元慶、岳云并依軍法施行,令楊沂中監斬,仍多差兵將防護。”
楊沂中把岳飛從大理寺提了出來,帶到了大理寺外后院的風波亭。他讓人拿來紙筆讓岳飛最后招工。岳飛哈哈大笑,在供狀上只留下八個絕筆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楊沂中嘆了一口氣道:“岳帥,對不起了,這是官家的命令,我也無法反駁,請岳帥和二位將軍走好!我楊沂中最敬重英雄,每到你們的忌日會來給你們少幾張紙。來人啊!行刑!”
隨著他的一聲命令,劊子手舉起了手中的鬼頭刀,岳云不服,還要掙扎,被岳飛狠狠地瞪了一眼:“逆子,死且死爾,汝要壞我的名聲也?”
岳云這才不敢動,老老實實的跪在那里等著人頭落地。
“嗖!啪!”一聲箭響,接著劊子手慘叫一聲,噗通栽倒,手中的大刀也當啷一聲落在地上。
“誰?”楊沂中嚇了一大跳,這怕什么還真就來什么。還真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韙來救岳飛,這是多到的膽子?這就是造反啊!
其實趙構也怕有人救岳飛可是給了楊沂中3000禁衛軍以防萬一。這可是在臨安,3000禁軍足可以讓大部分的人望而卻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