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哪年哪月,這幫女士從鳳陽老家乞討而來,在新會一帶組成了自己的幫派,她們用乞丐身份做掩護,走州過縣,拐賣兒童,綁架老弱婦孺,簡直令人聞風喪膽。
第四種,更奇葩,他們自號瘋人幫,但其成員并不是精神病患者,而是清一色的傳染病患者。
他們具體得的什么傳染病還有待考證,反正他們不偷不搶,也不拿刀子威脅你。
他們就一句話:“快給爺拿錢來,不然就住你家不走了,讓你全家都得病!”
明朝這會兒,廣東這些匪盜還有很多特色。
比如,他們有固定的組織結構,規模較大的,通常每十人組成一“錢”,每十錢組成一“兩”,每十兩組成一“斤”,每十斤組成一“都”,錢、兩、斤、都,都是白銀的貨幣單位,就好比后世的班、排、連、營、團一樣,不得不說,他們相當有創意。
再比如,他們還有很多行話,他們把搶劫叫做“趕馬”,把綁票叫做“打柴”,把偷竊叫做“牽白線”,把官員和官兵叫做“水”,把收買官員官兵叫做“買水”。
如果在明末的廣東山道上走著,瞧見兩個手拿斧頭和繩索的壯漢在商量打柴,你可千萬別以為他們真要去打柴,他們是要綁你的票呢,趕緊逃吧。
他們還有一種惡習,那就是綁死人票!
也就是說,他們不但綁架活人,還綁架死人,打聽到某某商鋪老板死了,埋在某某墓園,他們就會去把尸體挖出來,藏好,然后放話給他的兒子,讓拿多少多少錢出來贖。
要知道,這會兒人講究忠孝,父親尸體被人偷了,無論如何得花錢買回來,于是死者的家人傾家蕩產,綁架死者的幫派則日進斗金。
還有,當幫派或者山賊水匪發展到萬人以上的時候,他們便敢于攻城略地!
一些地方的居民為了抵御匪盜,把小村莊并成大村鎮,在村鎮外面建起高高的圍墻,稱之為“圍”。
但是這樣并不能保證家產和生命的安全,傳聞僅隆慶年間,永安一帶就有將近八十個“圍”被山賊攻破,“圍”里的糧食、牲畜、錢財、布匹被山賊運走,十幾萬平民被殺!
匪盜如此猖獗,官府為什么不管呢?
據黃程所說,這主要是因為地方官吏跟匪盜有勾結,匪盜每年都向地方官吏進貢,貪官們“歲入千金,縱容不問”。
還有某些官員雖然沒收受賄賂,卻也不去過問,因為你這剿匪盜剿的越厲害,就證明你這里很亂,大多數官員都傾向于欺上瞞下,粉飾太平。
當然也有想去剿的,但是匪盜已經融入了整個地方,“欲發官兵而剿,官兵或即其黨;欲募土兵而征,土兵或即其人。”也就是說,很多匪盜已經悄悄融入了官兵之中,根本就沒法剿!
這福廣總督看樣子不好當啊,他原本只是想再把海盜劉香給滅了,在澳門開個互市,搞活經濟,多創造點收入,沒想到卻要面對比海盜還多的地方匪盜。
這又是怎么回事呢,地方官員不管,朝廷不可能不管啊,難道歷任廣東巡撫都是酒囊飯袋,又或是尸位素餐之輩?
其實不然,因為山高皇帝遠,廣東就沒有設巡撫,一般都是廣西巡撫兼任廣東巡撫,所以廣西巡撫還有一個很牛叉的名字,叫兩廣總督。
廣西巡撫一般也不會去廣東,如果去,不叫巡視,而叫出使廣東!
也許是五嶺在這個時代太難以翻越的緣故吧,進廣西好歹還有路,進廣東就必須翻越崇山峻嶺,可能正是因為交通不便,朝廷才懶的派巡撫。
不過,這個時候,張斌自然不用在乎交通問題,因為他壓根就不用走陸路,直接從海上過去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