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在“行云山居”度假村和溫泉酒店都留有足夠多的停車位,在另外幾個風景不錯的地方也設置了臨時停車場,完全可以容納足夠多的車輛。
再說了,游客們都是分散在各個風景點游玩,并不會一直在大道上瞎轉,因此基本上不會造成擁堵。
如果以后真的出現了厲害的擁堵,完全可以讓私家車都停靠在大型的停車場上,然后由游覽車進行接送。
游客們隨時隨地可以上下車,車票只要收取游覽車的基本運營費就可以,因此票價并不會太高,這比投資拓寬大道要省錢很多。
再說這里是風景觀賞區,游客們往往會關注道路二邊的風景,如果綠化帶建設的太好,反而會遮擋了對風景的觀光,是一件得不償失的事情。
不過,張峰要顧及楊區長的權威,不能當面進行反駁和反對。
在高橋鄉領導層會議上,大家都知道拓寬道路屬于基礎設施建設,沒有企業和個人會愿意進行投資,只能依靠財政撥款。
高橋鄉原先財政基礎薄弱,現在雖然隨著投資項目的落地和開工,財政收入有了明顯好轉,但還是負擔不起進一步拓寬的費用。
如果要落實楊區長的指示,就要借錢或貸款承建,形成千年不還、萬年不賴的債務。
張峰與王鵬程都覺得不能讓高橋鄉背上沉重的財政包袱,讓好不容易有所好轉的財政狀況比以前還不如。
而錢副鄉長、組織委員則認為:“區長讓我們這樣干,我們沒有選擇。”
張峰自從走上仕途后,就確立了自己的一套行為準則。
如果上級領導的指令或要求對公共利益影響不大,他就選擇對上負責;如果影響很大,就要盡可能維護住公共利益,對下負責。
他的骨子里有著知識分子的傲氣和為民服務的意識。
在張峰的堅持下,會議最終確認了拓寬道路的幾條原則與注意事項:
第一、對于涉及的農田和山地,不能強迫村民,要做好勸解與安撫工作,同時足額發放好征用款項。
第二、拿退耕還林的錢補貼給村民,雖然其生態保護功能被削弱,但上級領導有要求,只能這樣變通。
第三、高橋鄉絕對不進行建設資金的補貼。
為了不損害高橋鄉整體經濟利益,張峰決定頂住壓力與楊區長去面對面私下溝通。
事實上,大家心里都很清楚,在高橋鄉不愿意補貼的情況下,道路的征地補償款和建設資金絕對湊不夠。
這其實是張峰在向楊區長傳遞一種態度。
簡單來說,要想辦成事和落實區長指示,需要區級層面的撥款。
這個決議雖然以集體的名義定下了,張峰則需要考慮通過什么方式向楊區長進行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