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的產品質量真的過硬,我們還是要扶持他擴大生產規模,畢竟誰不會嫌錢多。”
過了幾天,李世路來到張峰的辦公室,急切地說道:“張書記,現在舊城要拆遷改造的消息已經泄露出去,許多地方開始了違章建筑,想在拆遷時多分一些錢。”
張峰建議道:“你以區府名義立即公布拆遷改造命令,宣布在公告之日取得合法的產權證為準,否則一切都不予承認。”
“如果此風不止住,違章建筑就會亂套了,而且還損害了守法公民的利益。”
“與此同時,我們要立即啟動第一期的拆遷工作。”
“先由區財政借資5億元給區城市投資發展公司,二個月后歸還。”
拆遷消息本來就很難進行保密,張峰也可以理解有些人為了多拿些錢,肯定會動些歪腦筋,能碰上拆遷的機會畢竟不多。
縣城與天寧市區的情況有所不同。
天寧市區除了城中村外,都是多層、小高層的商品房,這些業主就是知道了拆遷消息,也無法搭建違章建筑。
明寧舊城內有許多是居民自己建造的樓房,這些樓房的所有者完全可以在樓頂加蓋簡易的一層、二層、甚至三層。
現在張峰能做的只能是加快拆遷的速度,加快籌集資金的速度。
第一期拆遷范圍確定后,相關街道便開始了拆遷登記和簽訂合同工作。
還沒有拆遷前,大多數人都盼著拆遷。現在真的開始拆遷了,就會有人進行討價還價。
拆遷安置分二種方式。
第一種是給予現金補償。愿意在規定時間之前簽訂拆遷合同的,還將給予總價20%的獎勵。
這很好理解,既然進行拆遷了,越快拆遷越好,因為只有地塊完全拆遷了,才能交付給拍賣者,明寧區財政局才能拿到錢。
第二種是房子安置,可以選擇拆遷安置房。同樣地,愿意在規定時間之前簽訂拆遷合同的,可以免費進行面積擴檔。
毫無違章可能的人、希望盡快居住新房的人,都選擇了現金補償方式。畢竟拿著錢就可以在明寧新城、在天寧市區任意購房。
當然,在第一期拆遷范圍內,還是有30多幢樓房由于各種各樣原因不愿意進行拆遷。
現在進行強拆是不現實的,于是拆遷陷入停滯當中。
如果第一期無法順利拆遷,那么第二期根本就無法進行啟動。
李世路急的上火。
張峰知道情況后,則讓人拿來這些樓房業主名單,當然還有相關信息。
他核查一番后,在拆遷會議上說道:“振興路80號的業主是王麗娟,據公安核查,她是王懷禮的妹妹。據王懷禮交待,購買這幢樓的資金是他提供的。”
“既然如此,王麗娟憑什么不拆遷?本來就是不義之財,我的意思是直接進行定向爆破,不給予一分錢的補償!”
“你們放心,此事由我親自負責。”
“另外,有十幢樓房的業主要么是在天寧市級機關工作,要么在明寧區級機關工作,這些人本來應該帶頭進行拆遷,為什么不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