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著江慶的話,秦安和李長慶心里沒底了。
二人互相看了看,然后一起向江慶問道:“江市長,你打算進行如何處理?”
江慶有些苦惱地說道:“你們問我,我問誰去?”
看著三人不說話,江慶覺得自己的話說重了,他們可能會以為自己怕擔責任所以不給幫忙。
為此他最終嘆氣道:“你們知道的,我能幫忙的話,我是一定會幫你們的。問題是現在你們的情況,張峰市長已經知道,我不拿個處理意見,就這樣放了你們,能說的過去嗎?”
陳東是個局外人,對于此事,基本上不會有任何的處理措施到他頭上,此時便提議道:“江市長,為了安撫林嵐,我們可以讓她評上職稱;同時為了震攝林嵐的舉報行為,我們可以制定一條高級職稱的教師要到山區進行支教,促進教育均衡發展,支教的期限為二年,讓林嵐第一批參加。”
“至于其它人,我們進行誡勉談話、警告等內部處理算了。”
江慶在心里是非常討厭林嵐居然把此事捅到網絡上進行曝光,為此當然贊成對林嵐施加懲誡,讓其它老師看看,以后誰還敢再去進行舉報。
同時,他對于陳東、秦安等人不能過于得罪,畢竟在有些時候,自己應酬的發票需要找教育局、衛生局進行報銷。
作為常務副市長,雖然自己手上有一定的招待額度,但目前在這方面控制的太嚴了。
雖然他分管市財政局,但總不能自己給自己另開口子亂報銷吧,于是就需要找分管單位去進行核銷。
再說了,他認為這件事情畢竟是小事,根本沒有什么產生嚴重的后果,為什么一定要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理呢?
于是他便點了點頭,接下來,幾個人相談甚歡、喝的盡興。
第二天,江慶就拿著一份處理報告來找張峰。
雖然張峰把處理權交給了自己,江慶還是來找張峰進行簽字。
主要目的是為了讓張峰一起來承擔林嵐或網友的指責,你不是想脫手此事嗎?我偏不。
張峰看了看處理意見書,覺得對這些人的處理實在太輕了,根本起不到震攝作用,許多人還是會無所顧忌、為所欲為。
只是,這件事情是自己交給江慶進行全權處理的,你現在又不同意這樣的處理結果?那這個人情就白送了。
張峰心里很快權衡了一番說道:“行,既然我讓你進行全權處理,我當然會遵守諾言,你打算怎么辦就怎么辦,我絕對表示支持。”
江慶便說道:“為了嚴肅性,請張市長簽字認可一下。”
張峰爽快地在上面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既然是市長簽了字,那么就由張峰的秘書提交給辦公廳進行發文,當然這只是給麗元區的一個內部通報,正式處理意見需要由麗元區委區府來做出。
不過,秘書林洛塵把這件事情弄錯了,引發了一系列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