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峰坐下后,開門見山地說道:“說實話,我來東華市任職沒幾天,劉部長就給了我一份名單,主要是按照規定需要退居二線的干部名單,這些部門的領導需要進行調整、補充。”
“前段時間,我忙著熟悉各個縣市區和各個部門的情況,一時顧不上這件事情,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嘛。”
“雖說每個單位離了誰都能進行運轉,但為了嚴肅任職規定、提高年輕干部的工作積極性,激發大家干事的朝氣,現在我認為需要進行干部的適當調整和提拔。”
本來張峰還要繼續說下去,但被市長施東城打斷了:“張書記,不好意思,我插個話。”
也沒有繼續征求張峰的意見,而是直接往下說道:“張書記,按照慣例,干部調整方案需要經過你和我的協商,再經過書記辦公會議討論,最后提交到常委會進行討論和表決。”
“現在的這份干部調整名單,前二步都沒有走過,張書記直接就提交到市委常委會上進行討論,可以說是只反映了你一個人的意志,不太妥當吧。”
“既然違反了慣例,為此我認為今天我們不能討論和表決這個干部方案,而是需要先履行前面二個程序。”
張峰擺了擺手,笑道:“施市長,你說的是慣例,不是國家的硬性規定。我們確實不能違反干部提拔的規定,但可以打破慣例。”
“當然,這份干部調整方案也不是我一個人搞出來的,我讓劉部長事先征求了分管各個部門常委的意見,聽取了建議。”
“之所以這樣做,一是我來東華市的時間不長,對所有的領導干部并不熟悉。對人不熟悉,就很難有發言權。”
“二是各個常委對于自己分管的部門領導都應該是熟悉的,由他們提出調整名單,能更好地發揮集體智慧。”
“難道施市長對東華市任何一個部門領導都非常熟悉?”
對啊,如果張峰明顯違反國家的規定,明顯違反其中的議事規則,施東城倒是可以明確提出反對,畢竟違反程序的討論、表決和任命是無效的。
但是,現在張峰這樣做,只是違反了慣例,而慣例并沒有法律與政策、規定上的效力。
而且,張峰對于通過征求各個常委意見收集上來的名單,與自己進行調研時,感覺差不多的人選都表示了同意。
只有極個別人員,張峰明顯感覺不對,與劉啟海反復討論后,找到了相應的證據,才讓劉啟海與負責提名的常委進行協商,從而更換其它人選。
當然,新提名的這個人選還是尊重了這個常委的意見。
如此一來,在座的各個常委都希望現在這樣的干部調整方式能夠成為新的慣例,從而讓自己分管的部門領導更能聽從自己的指揮,主動落實自己布置的工作。
另外,為了防止夜長夢多,為了盡快通過自己提議的名單,這些常委也不希望再擇期召開常委會。
為此,雖然施東城明確提出了反對意見,但包括常務副市長蘇恒在內的各個常委都沒有表示反對。
既然大家都沒有表示反對,光施東城一個人反對根本沒有用。
常委會在缺席市委書記的情況下,一般不能召開,而缺席市長的話,完全可以繼續召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