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靖和胡總互相看了看,都搖了搖頭:“雖然在投標時存在競爭對手,但落標的單位也沒放話出來威脅過我。而且據我所知,這些單位這個項目沒競上,別處也有項目競(標)上了,畢竟現在東華新城到處是建設項目。”
張峰同時解釋道,在土地拍賣和工程招投標的環節,都要求進行資質審查,發現參與競標的單位都屬于大中型企業,旗下投資的業務很多,城建只是其中之一,能競標自然也有落標,這的確也正常。
(明寧市大華集團公司是個例外,是有人作假成立的。由于這個教訓,張峰讓相關單位派人仔細核查了余下的所有單位。)
至于落標的單位,借用一位單位老總的話說:“生意是做不完的,錢也是賺不完的。”雖說商場如戰場,錦上添花做不到,但落井下石是最為人所不齒的,“大家平時都會以和為貴,多個朋友多條路啊!”
項目經理在耿靖和胡總的授意下,以大幅度提高賠償額為利誘,讓死者家屬說出圍堵項目現場的原由。
本來他們已經接受了建筑公司開出的賠償額,只是在他們入住賓館后,有人主動找上門來進行勸說,說是只要再鬧一鬧,賠償額至少可以提高一倍。
人已經死了,死者家屬當然想提高賠償額,于是便答應下來。
聽到這個消息,吳剛叫來了東華市治安大隊隊長和相關成員,對這些信息進行研判。
張峰之所以要如此興師動眾,就是要找出幕后黑手,東華市購物中心項目從土地拍賣開始,一直不順利,似乎有人在幕后進行搗亂。
結合近兩年尋釁滋事、聚眾斗毆案件進行分析后,大家基本確定了這次圍堵項目現場的這幾位黑色背心男子和近幾年城里的“地下出警隊”組織有很大關系。
這些年,有這么一批無正當工作的青壯年男性,平時各過各的生活,但只要有人吆喝一聲,就立馬聚在一起,“業務”包括看場子、“撐門面”(為別人壯大聲勢的意思)、打群架、討債等等,行動時一般都會統一著裝、統一時間聚集和行動。
根據分工不同,還有不同的價格標準:“不動手”是200元/人,“動手的活”起步價是400元/人,不過這個價格主要是為首的人去談。
在排除了其他各個因素后,此次案件的嫌疑人便是“地下出警隊”無疑了。不過是誰雇的他們呢?雇他們的原因又是什么呢?這一切都充滿懸念。
經過摸排,治安大隊的警察們找出了一個叫天虎的嫌疑人。
他曾因聚眾斗毆被判過刑,出獄后接過好幾個進行所謂“了難”(意思是幫人擺平事情)的單,案發前一天,還在易居大酒店有過住宿記錄。
通過這個線索,警察很快確定了天虎正和一群人在商務酒店進行著“看牛”(指非法拘禁)業務。
這是一間套房,當幾個警察進去時,客廳里有四五個男子圍著茶幾在打牌,地毯上滿是啤酒瓶。
警察一出手,僅僅兩三分鐘,屋內的6個人全被控制住了。從人堆中將天虎提了出來,讓他指出這次被“看牛”的受害人。
只見他指著一個瘦弱的男子說道:“就是他,他欠了我20萬,一直沒有還。”大家低頭看過去,受害人正被皮帶反綁著垂頭喪氣地蹲在墻角。
受害人姓趙,東華市小商品市場的內衣批發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