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過失殺人和故意殺人,性質不同,后果完全不一樣。
按照規定,領導干部不能干預案件的具體審查工作,既然案件已經被提交到省檢察院,為此張峰只能通過私人關系找到負責湯偉平案件審查的檢察官陶建浩。
說實話,檢察官陶建浩還是非常負責任的,他拿到卷宗,前前后后地翻閱著,單是那段8分鐘的監控錄像,他就能把每一幀畫面背下來。
他工作多年,經手過無數的案件,完全明白在形形色色的死刑二審復核案件中,人性的各種極致一面都會暴露得淋漓盡致。
畢竟面對即將到來的、生或者死的判決,每個人的反應截然不同。
以往,一個前期供述十分穩定的犯罪嫌疑人突然翻供,這樣的情況有;翻供后沒有提供新的證據,這樣的情況也有。
只是像湯偉平這樣,從一審判決后煩躁易怒但極少與人溝通的上訴人,卻十分罕見。
這起看似普通的案件背后,到底隱藏著什么內情?在閱卷過程中,陶建浩發現了幾個無法被忽視的細節:
其一,從湯偉平在一審法庭上的狀態看,一開始,他似乎是對判決結果有良好預期的。
那么,這種預期從何而來?又是什么原因,使他現場失控,做出了往旁聽席上狂吼的舉動?
其二,詢問筆錄中,受害人沈臨波的妻子有一段這樣的陳述:“4年前,我丈夫被人打過,屁股被人戳了兩刀,但到現在也沒查出來是誰。”
“從那以后,他總是疑神疑鬼,幾乎從不一個人外出;就算出去,也會揀人多的地方走。這么說吧,他老覺得有人要害他。”
如果結合湯偉平所做的供述,沈臨波生前的多疑并非空穴來風,至少,他早就察覺到自己處于危險之中。讓沈臨波如同驚弓之鳥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其三,湯偉平說,他和沈臨波的過節始于三年前,在沈臨波被打1年后。但在這三年中,警方沒有發現任何證據能夠證明他曾經和沈臨波產生過交集。
那么,他為什么選擇在三年后才對沈臨波進行報復呢?對于這一點,湯偉平始終沒有自圓其說。
其四,警方在案發現場發現的那個深綠色布包里,有一份厚厚的手寫材料。雖被鮮血浸染,但經偵查技術辨認,其應當是對現任廣濟村村主任違法犯罪情況進行舉報。
沈監波要反映的事情與他被湯偉平撞擊,有關系嗎?
這一連串的疑點始終懸而未決,陶建浩決定去看守所提審上訴人。
在審訊室銀白色的燈光下,陶建浩清楚地看到了上訴人湯偉平眼里那無可名狀的驚恐。
他眼窩深陷,里面藏著兩顆布滿血絲、保持高度警惕的眼球,右邊太陽穴青了大片。
看守所民警說,前幾天湯偉平和同室的人無緣無故地打了起來,被狠狠悶了一記老拳。
訊問期間,他的目光幾乎從未離開過天花板一角的攝像頭,有幾次還偷偷地往門外張望。
此外,他的雙手自始至終緊握成拳,陶建浩無意的咳嗽聲都能讓他突然一驚。
“聊了這么久,如果你還是什么都不說,我們就回去了。”兩個小時的沉默后,陶建浩故意合上筆記本電腦,站起身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