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人一進群才發現,原來業主們對于交房的事情已經商量了好久,同時也找出了好多問題:不通水、不通電,沒裝天然氣,道路沒修好,房屋層高不夠。
沒有“兩書“(《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是開發商對銷售的商品住宅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應當在交房時將兩書交與購房者檢驗)、沒有竣工驗收表、沒有房產證等等。
看到這些內容,置業顧問氣得直跳腳:“好多人都是在瞎說,為什么要造謠啊!”
帶頭造謠的業主在外地工作,根本不了解現場情況。但是經他這么一說,所有人都信以為真,他們已經互相約定好:如果開發商不給一個明確的說法,堅決不收房。
混進群里的置業顧問盡管知道有業主在造謠,但是只能干看著不敢吱聲。主要是群主發話,只要有人替開發商說話,他就會立馬把這個人踢出去,并且永久不準入群。
整個售房部的工作人員圍著業主群,看了整整一個晚上。業主們的最終結論是:交房的時候誰都不準去,大家要齊心協力。
看到業主們的“對策”,售房部也做出了相應的措施:交房時間由三天拉長為十天。一天只通知五十組業主來交房,避免扎堆,確保來一個攻破一個。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交房的客戶,贈送一個月物業費,逾期沒有優惠;找出群里帶頭鬧事的幾個業主,問清楚他們的具體情況和訴求。
置業顧問和幾個帶頭的業主通了電話,一個業主說:“我人在北京,這房子我本來就不想買,買了我們也不住。可是你們竟然規定,不管住不住都要收物業費。只要你們把我入住之前的物業費給免了,我就不鬧了。”
置業顧問回應道:“這是國家的規定,不管是否入住,物業費都是要交的。要不這樣,我給領導申請一下,別人都是贈送一個月的物業費,我看能不能給你申請到兩個月。”
“不行,別給我扯了,我不同意。”業主明確拒絕并掛斷了電話。
只是,這個業主便將“開發商贈送他兩個月物業費”的消息發到了群里,還說:“看到了嗎?只要我們堅持不讓步,開發商最后肯定會讓步的。”
業主們紛紛點贊,并同意堅持不交房。
兩天前,差不多地段的一個樓盤交房。因為不滿車位增加、綠地面積縮水,那邊的業主們在新建成的小區門口拉起了大量的條幅。
這些舉動極大地助長了東華市購物中心高檔公寓一期業主們的斗志,發出了“開發商不妥協,我們誓不退步”的“豪言壯語”。
耿靖心里很著急,在他的強壓下,營銷總監急得一個會接著一個會地開,他要求置業顧問提前邀請有把握的客戶前來交房。
7月30號,陸續有幾個關系戶和急著結婚用房的客戶前來辦理了交房手續。畢竟小區的綠化、房屋質量并沒有任何問題。
雖然交房數量不多,但也在一定程度上瓦解了“業主群”的信心,有人開始抱怨“大家不團結”。
更狠的措施還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