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華好奇地問道:“有男朋友嗎?”
徐婷笑道:“沒有。在這里怎么可能有嘛。就是有,也不會長久,男人其實很介意這個的。”
潘華繼續問道:“談過戀愛?”
徐婷回應道:“我長的還可以,當然會有人來追,當然談過戀愛了。”
“只是二人都賺不到錢,加上我考慮來做這個行業,就只能分手了。”
“不過,第一次給了自己喜歡的人就可以了,現在趁年輕,多賺點錢吧。”
潘華看到徐婷談起男朋友,神色有些傷感,便轉換話題:“這里生意如何?”
徐婷收起了情緒,畢竟在客人面前,很忌諱擺臉色:“這里平時有六個女人,今天只來了三個。”
“店老板是個上了年紀的阿姨,我們接的客人,她抽百分之十左右。老板當然是希望我們接的客人越多越好,不停地做,每個晚上接十幾個。體力好、經驗豐富的人,倒是愿意多接單的,不過像我這種新來的,每天接三四個客人差不多了,主要是身體吃不消。”
“說實話,來這里的,什么樣的客人都有,有些人特別野蠻,喝醉酒了,不停地折磨你,嘴里還念念有詞,說他付錢了,就應該得到相應的享受。有些人就像你一樣,什么也不做,就坐下來一起聊聊天。”
“說到底,我們都是為了錢才做這一行的。主要是這一行來錢快,不是為了錢,誰會來做這個。”
“做這一行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苦衷。剛剛外面坐中間的那個,她30歲了,要養小孩。小孩已經七八歲了,不知道媽媽天天在外面做這個。每個人活著都不容易,活著就為了繼續活著。我們都是沒有退路的了。”
潘華問道:“那你呢?”
徐婷無奈地說道:“小時候,家里窮,給我安排了童子婚,拿了對方三萬元,現在解除婚約要五萬元。”
“我要重新有自由,就只能付給男方家里錢。今年春節回去如果不湊滿五萬元,我就要與這個男人結婚。”
潘華問道:“你不喜歡他?”
徐婷搖了搖頭,說道:“肯定不喜歡的。雖然訂了婚約,但是二人都沒有怎么見過面,怎么可能會喜歡他。”
潘華又問道:“買賣婚姻是不合法的,完全可以不加理會。”
徐婷嘆氣道:“這是約成俗成的說法,父母親還要在那里生活,不可能違背這樣的做法,再說,我年紀大了,也是要回老家去的。城市雖好,但不是我們的歸宿。”
“再說,也算是借了男方的錢,還得出就二清,還不出,只能用人來抵債。”
潘華還想繼續詢問時,外面傳來了敲門聲,潘華心里一驚。
看著潘華緊張的樣子,徐婷笑道:“不用緊張,是時間到了,有人來提醒了。”
潘華覺得有些奇怪:“這么快?規定快餐是多久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