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光集團的財務和法律顧問不贊成借款的理由是車培軍沒有拿出擔保物,后來經過溝通,車培軍以華天新高實業有限公司為借款提供連帶保證責任,并將所持有的新高公司80%的股權過戶至海光集團指定人葉琴的名下。
據警方調查,葉琴,其實是江益明的情人。
后來,車培軍沒有按時還款。他只是按月支付了幾百萬元的利息,之后再沒拿出任何現金,而是兩次以債權沖抵的方式分別還了5000萬元和8000萬元。
據海光集團財務人員統計,車培軍一共償還了1.3億元,遠遠不夠結清本息,于是海光集團將車培軍訴諸法庭。
海光集團副總裁孫益飛清楚地記得,開庭當日,車培軍沒有出庭答辯,法官在庭審現場給他打電話,他的回復是:“我不來現場,我找江益明接頭。”
海光集團向法院申請執行償還欠款的判決,卻幾乎查不到車培軍可供執行的財產,但除了通過正當的法律途徑進行追償外,海光集團的任何人都沒有對車培軍進行過上門逼債、打電話催債等特別的舉動。
除了這筆3億元的欠款,江益明還為車培軍另一筆3000萬元的華天市商業銀行貸款做了擔保人。
在車培軍無力償還這筆款項款時,江益明承擔了連帶責任,為了不上征信黑名單,江益明替車培軍償還了這筆本息。
在孫益飛看來,車培軍根本沒有殺江益明的理由。
作為海光集團副總裁,孫益飛當然看到過車培軍曾幾次約江益明見面,雙方在辦公室里有過爭吵,但沒有過激行為,更沒有發生身體沖突,為此刺殺事件發生得非常突然和意外。
不過,通過警方周密的調查,發現應該是車培軍積怨已久后的爆發。
警方發現車培軍曾經寫了一則實名舉報的長微博,控訴江益明以債務為由,對他施行巧取豪奪的套路,導致妻子因壓力過大而跟他離婚,他本人也因精神壓力和心理抑郁,患了癌癥和哮喘等多種疾病,每天還要面對上門的討債人,疲憊不堪。
車培軍在舉報文章中稱,他當初為收購新高公司65%的股份,向江益明借了3億元。
最終令車培軍氣憤的是,自己當初確實簽訂過一份《保證合同》,將新高公司80%的股份登記過戶至江益明指定的葉琴名下,但江益明擅自用新高公司的印鑒,并私刻持有新高20%的股份另一名股東的印章,偽造了第二份《保證合同》,以新高全部股權為此前的3億元借款作擔保。
只是,海光集團否認了董事長兼總裁江益明“私刻印章”、“偽造保證合同”等行為。
后來,由于央企退出合作,海光集團缺乏資金興建雙贏工業園區,江益明為了搏一把,以新高公司為擔保,通過華天市勝元公司向華天市商業銀行貸款2億元。
不過,華天市商業銀行最終發現這筆貸款的真正用途,擔心這筆貸款收不回,便立即要求勝元公司歸還貸款。
勝元公司則要求新高公司以及江益明還款,后來因車培軍夫婦欠江益明債務而向他們提出了代位清償。
在巨額債務下,車培軍的情緒完全失控了。
車培軍認為,這些糾紛因他借款3億元引起,然而,他已歸還1.3億元,且賠上了新高公司名下的擔保物,而江益明還要起訴他,使得他妻離子散,名下財產均被凍結、劃撥。同時,他還患了結腸癌。
于是,車培軍在一個雨夜,選擇以“亡命之計”結束一切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