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見的?什么時間?”
“就在我們單位婦產科主任的辦公室里,時間的話,應該是在這個月的16號。”
“你怎么看見的?”
“當時是我們主任把我叫過去的,讓我在一份接生證明、還有住院證明上簽字。”
“請問你還記不記得,那份接生證明和住院證明上的名字,還有日期?”
“記得!名字是錢馨語,日期是10年6月份……”
一連串的問題,很有邏輯性,信息量也很大。
那么,接下來,李博宇開始轉入正題了:“為什么四年前的接生證明和住院證明,要在四年后才簽?”
方華猶豫了一下,還是說道:“因為四年前,并沒有這樣一位患者在醫院里住院和生產……”
“你胡說!”方華話還沒說完,就被告席上的錢馨語給打斷了,“我四年前在醫院住院的時候,還是你親自做的我的日常護理。”
魏偉也趕緊舉手說道:“審判長,對這位證人的身份,我表示質疑,我要求法庭審查證人身份!”
旁聽席的那些旁聽的人,也開始皺起了眉頭。
“好嘛,一共才出示了兩個證據,沒想到都是假的。”
“無恥啊,太無恥了,證據還都是律師一手包辦的,真是當代好律師啊!”
“今天的庭審是真精彩啊……”
今天的庭審算是有結果了,到現在這程度,錢馨語要是還能贏的話,那就太沒有天理了。
砰砰砰!
“肅靜!”審判長很嚴肅地敲了敲法槌,說道:“被告,請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緒!”
“對不起!”錢馨語知道自己失態了,連連道歉。
“被告方律師,法庭已經查證過證人身份,所以證人身份不存在造假!”
審判長看著魏偉,盡管臉上沒有什么表情,但還是從他的眼里看出了一絲冷然。
審判長也是人,而且他從頭到尾接觸了整個案子,誰是誰非,以他的經驗自然是能看出來的。
只是,他是審判長,要維持正直、公平、公正的形象,不能把自己的喜惡表現出來。
按照規定,民事訴訟中,雙方出庭的證人需要經過法庭的身份審查,以免出現濫竽充數的人。
審判長一臉嚴肅地看著方華,說道:“證人方華,你要如實地提供證言,有意作偽證或者隱瞞罪證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我保證,我今天在法庭里說的話全都是實話!”方華很鄭重地把手舉到了右側臉色,說道。
“好!”審判長點頭,“請原告方繼續詢問!”
李博宇說道:“方華,剛剛錢女士說,四年前她是在貴院住院并且生產的,還口口聲聲說是你為她護理的,你承認她的話嗎?”
“不承認!”方華姣好的面容上出現了怒色,“那天在住院證明和接生證明上簽字,是我們科王民生主任,要求我這樣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