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其實離我上班的地方很近,從這邊大門口走到那邊大門口,剛好夠把槍花的NovemberRain聽完。我試過,剛剛好聽完。
我下班的時候時常是深夜,就如同今夜,月色皎潔,明河在天。晚風清涼,穿過袖子飏到公路對面去,不知道急著去吹誰。
實際上,上一句只是我為了修辭寫的假話。月色皎潔的時候不可能明河在天。就正如家人朋友打電話問我過得怎樣是,我總是回答“我很好”。
每天都加班到這個點,加完還繼續碼字,誰能好得起來啊。
我喜歡碼字,但我不喜歡我現在的生活。我的心底逐漸被黑暗覆蓋。其中最黑暗的地方,浮現出一頭海怪。
每一個孤獨久了的人,都會擁有一頭海怪。沒人能看清它有多丑陋,因為那里太暗了。
言歸正傳,不喜歡現在生活的原因是方方面面的。就比如我只能在月色皎潔、明河在天的時候聽NovemberRain,其他時候,是不能聽歌的。
再比如我有一些關于海怪的事想和某人講,但是觸目所及,遍地都是無法與之交談海怪事情的人。
畢竟海怪是個稀罕事物。如果你跟人說了,會引起對方的大驚小怪,他們會提出很多自以為妥帖實則荒謬的方法,比如“把海怪用漁網抓起來”,或者“我有一把獵槍,有證的,讓我一槍把它給崩了”。
然而海怪那孩子是我的一部分。善良的他們無法理解,人類的靈魂怎么能養育出如此扭曲畸形的怪物,自然會提出那些荒唐的做法,不能怪他們。
然而憤怒還是會積攢下來,就比如今夜,已經是我第5次沒能聽完NovemberRain,而在半路上被打電話叫回去辦公了。
我無時無刻不想掀桌子。因為體內寄宿著無人知曉的海怪,我覺得我擁有無與倫比的力量,我絕對有把桌子掀掉的勇氣。
但是我也有一層擔心。我始終懷疑,我周圍的人當中,也有除我之外的某個人能掀桌子。
掀桌子這個事情,大多數情況下不是能不能,而是想不想。
NovemberRain進展到尾奏階段,我也離工作地方的大門越來越近,就在那個時候,我遇到一個人。
弗利薩。
我一直認可弗利薩是個人物。他被卡卡羅特打敗那么多次,依然孜孜不倦地想要毀滅地球這個銀河系第一旋臂末端的孤僻行星。
這簡直毫無道理。
宇宙那么大,以他的能力,完全可以到處去看看,何必跟我們這些如蟻一般的生物過不去?他可以做很多想做的事情,沒有必要去跟一個沒有把握拿下的行星過不去。
可是他依然來了,在他第4次死掉第4次復活后再次來到了這里。
我把這些跟他說了之后,他露出了招牌式的輕蔑笑容。
他現在的身體由鈦鎂特合金構成,這是已知宇宙中最硬的金屬,他現在的戰斗力,比之前黃金形態還要高2倍,即使卡卡羅特進入超藍形態也不是對手。
按照他以前的性格,他肯定已經去找卡卡羅特,并且叫囂著要干掉他了。可是他沒有。
這世界上最可怕的敵人不是無敵的敵人,而是無敵的敵人學會了冷靜。
他告訴我,他之前的錯誤就在于,過于倚仗自己的武力,想要在長板上征服一個潛力無窮的主角。他錯了。故事情節進展到這個份上,他已經不想單純地打敗卡卡羅特,他想讓他痛苦。
他只要悄無聲息地摸到地球,對著地殼跺跺腳,地球就會整個爆炸,卡卡羅特珍視的那些人,龜仙人、布爾瑪,都會灰飛煙滅,他會痛苦萬分,根本不需要弗利薩和他正面交手。
我說,我很理解你。因為我也很痛苦。而人在痛苦的時候,其實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來的。就比如現在,如果我是一朵花,我肯定不想盡情綻放我的美麗來裝點花園,因為就算我再美麗,也會被收割走,情人節的時候15塊錢一朵賣給不相干的狗男女。
如果我是一朵花,我希望我無比丑陋,渾身倒刺,倒吊下來對著地面噴屎,哪怕那會讓我面目可憎。
他完全不懂我在說什么。
他也不需要懂我在說什么。因為他馬上就要帶走地球,順便我也會死翹翹。
我現在有兩個選擇,其一是滿心絕望地死去,詛咒著我經常加班寫小說還沒人投月票的人生,順便詛咒弗利薩;其二是滿心希望地死去,希望卡卡羅特能夠找到龍珠,把地球上所有人都復活掉,包括我。
但是我選擇了第三條路。
“去吧,海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