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大一開始,他每天晚上都寫網絡小說,準確地說,是寫偵探小說。
八年,他一共完結了五本百萬字的偵探小說,每一本都很火爆,還出版了兩本。
在小說中,他創造出一個虛擬世界,可以任由他發揮。小說中最常用的城市名就是煦華市,日期是從1051年開始,現在正好寫到1079年。
盡管如此“高產”,寫作卻并不是他的全部。
大三時,他在學長的邀請下,做了學長健身工作室的健身教練兼形象顧問,只有晚上他才變成暗黑網絡作家,手指仿佛著了魔似的,完全不受大腦指揮。
曾經,他懷疑自己是不是被什么東西附體了,可時間久了,他發現除了寫小說,他的生活并沒有受到什么影響。想來是自己天賦異稟,早些年沒發現而已。
現在,他剛開始寫第六本小說,才寫了一章,就“掉”到這個地方來了。奇怪的是,經這么一番折騰,他竟忘了自己接下來要寫什么。
還能回去嗎?回去還能想起來故事的走向嗎?
“宣傳冊很好看嗎?從上面看出些什么名堂?”
廖志河問道。
于錦凡這才把冊子合起來,而警車也正好停下來。
他跟著他們下了車,旁邊就是治安室,四名警察站在外面,都是一副嚴肅的表情。
他們把他帶進治安室,他看到有兩個穿著極為講究的中年男人正在接受審訊員的詢問。
“我們說的話你們聽不懂嗎?”其中一個男人咆哮道,“我們兩個人吃過午飯就去劃船了,本想在船上談點生意,結果還沒說兩句話就被你們帶到這里來了。”
另一個男人也準備發作,被廖志河走過去制止了。
“先送他們回酒店休息吧!”他對另外兩名警察說道。
他們走后,廖志河讓于錦凡坐到審訊員對面,開始接受詢問。
可是,盡管審訊員問的都是最基礎的問題,他也只是沉默不語。
他還不清楚發生了什么事,也不清楚在這里他有沒有隊友。雖然他記得之前點了“組隊”的按鈕,但是和什么人組隊、組隊干什么他一無所知。
如果沒有人幫他,他絕對不可以讓自己陷入危險境地。他拿的又不是“不死”劇本,要是在這里領了盒飯,那就真的回不去了。
看他無論如何也不開口,坐在旁邊的一個審訊員急了,大聲吼道:“別在這里裝酷,你以為在衣領上別上那個玩意兒,就有什么特權嗎?人命關天,任何人都別存僥幸心理!”
聽完審訊員的怒吼,于錦凡微微低頭才發現自己衣領左側別著一枚很小的別針,上面有個紅色的心形圖案。同時他也發現自己白色襯衫上面的兩個扣子都沒有扣,他趕緊假裝不經意的伸手把第二顆扣子扣上了。
“不過‘別針’代表什么?”他心中不免疑惑。難道這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他竟然有些得意,差點兒在臉上顯露出來。
廖志河走到于錦凡對面,十分嚴厲地對他說道:“如果你不愿意告訴我們你是怎么進來的,那么說說看,你中午十二點半到一點之間去了哪里?”
于錦凡抬頭看了看斜對面墻上掛著的鐘表,上面顯示時間是兩點三十五分。而他大概十五分鐘前發現自己躺在花叢中,也就是說,兩點二十之前,他實際是不存在的。
如此一來,他更不用擔心了,即使發生了命案,又與他何干!
然而,一陣手機鈴聲從他的背包里面傳來,讓他大吃一驚。因為,他看到那個年長的警察手里拿著一個裝在密封袋里的手機,剛撥出一個號碼,他的背包里的手機就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