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記得!”
羅尚林從旁邊的人手里拿過一份筆錄遞給吳鴻志讓他看,并對他說道:“這是你當時對警方說的,看看是否有誤。”
吳鴻志接過來看了看,上面有他的親筆簽名,怎能有誤。“沒有。”
“你說你和蘇靜言在三月份就分手了,此后除了工作再無其它任何交集。對嗎?”
“沒錯!”
“你說5月21日那天早晨,你因為在羅河路上的鮮花店訂了一束鮮花,準備送給蘇靜言跟她和好,可是想了一晚又反悔了,所以親自到店里去把鮮花退掉了,然后才去公司,情況屬實嗎?”
“屬,屬實……”吳鴻志開始猶豫了。雙手緊握在一起都有些發抖。
“吳鴻志,請你老實一點,看清楚這是什么地方!你說的每一句都有記錄,你要為你說過的話負責。”羅尚林不得不提醒他。
吳鴻志的眼神快速在周圍掃了一圈,“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八個大字猛烈地撞擊著他的心靈,讓他更加不安起來。
“我現在再問你一遍,5月21日那天早晨,你到羅河路干什么去了?你想清楚了再回答。”
吳鴻志再也編不下去了。他怎么能不知道對警察說謊的后果!可是已經說了一次了,如果不接著說,那不是自討苦吃嗎?
現在好了,自己說的謊圓不上了。他是去過鮮花店,但那是從沁華小區匆忙離開后才去的,時間也對不上。警察肯定都調查過了,否則也不會把他帶過來審訊。
“我那天,我去了沁華小區。”
聽到他終于開始說實話了,羅尚林的身體略微前傾,雙眼依舊盯著他,讓他繼續說下去。
“我和蘇靜言其實并沒有分手,那天早晨,我就是要去接她上班。”吳鴻志邊回憶邊說道,“可是那天她出來早了,我到她們小區門口時,看到她已經往小區后面的那條小路走去。我不知道她去干什么,就慢慢地把車開過去。可我才剛開到路口,就看到她被兩個男人推著上了一輛黑色小汽車,然后那輛車調頭‘呼’的一下就開走了。”
“然后呢?”羅尚林看他不說話了,便又問道。
“然后我去追了。那條路很窄,平時很少有車通過。我好不容易開到大路口,那輛車早就沒影了。”吳鴻志似乎心有余悸,說話的聲調都變了。“我當時很害怕。我認識靜言快一年了,從沒聽她說過她有什么仇家,可那場面,她分明就是被綁架了。”
“當時為什么不報警?”羅尚林問。
“我手機都拿出來了。”吳鴻志突然喊道,“可我冷靜下來后又打消了這個念頭。歹徒能綁她,一樣能綁我,我是真的很害怕。我爸媽身體都不好,他們需要我照顧。”
羅尚林臉上出現了憤怒的表情。“你是蘇靜言的男朋友,是唯一的目擊者,可你在她遇到危險的時候卻連報警的勇氣都沒有!在我們找到你想調查此事的時候,你編出一套又一套的謊話來應付我們。既然來到這里了,你就好好反省一下吧!”說完,他就走出了審訊室。
吳鴻志雙手抱頭,痛苦地閉上雙眼。他當時沒有報警,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他不能說的原因。可警察早晚都會查清楚,他固然無罪,但良心從此再也無法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