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信徒產生信仰后,將截留一部分信仰力,反饋至信仰湖與信仰池之內,由信徒自身支配。
截流信仰力規則:
泛信徒/真信徒:無信仰支配權限,所產生信仰全部歸于神祇。
虔誠信徒:3%信仰力歸于信仰湖,2%信仰力歸于信仰池。
狂信徒:9%信仰力歸于信仰湖,6%信仰力歸于信仰池。
圣徒:30%信仰力歸于信仰湖,20%信仰力歸于信仰池。
③信徒施展神術,將燃燒信仰湖,或者信仰池中信仰釋放神術,信仰儲量不足則神術無法釋放;(優先燃燒信仰湖,信仰湖信仰不足則燃燒信仰池中信仰力。)
信徒可以自由把控燃燒信仰力數量,來調節神術威力大小。
④神祇提供神術至信仰網絡之中,信徒溝通信仰網之后可選擇施展神術,無法施展信仰網之外的神術。
⑤神祇可規劃神術階位,信徒需達到相應階位才可以施展相應神術。
注①:神祇擁有全部信仰力動用權限,但是除非生死攸關的情況下,否則不會去動用信徒儲存的信仰力。
注②:眷族圣徒信仰儲備用完以后,擁有向神祇祈禱使用神術的權限,每次使用神術之前需要神祇確認。
注③:神祇擁有隨時隨地修改信徒支配信仰多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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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自己想要修改的規則規劃好以后,直接選擇了編輯底層規則
叮——“游戲編號001玩家,正在修改真名:克洛諾斯·卡爾·托納提烏·斯忒羅佩斯·炎底層神性規則,是否確認。”
......
還是老樣的三個提示,不過秦壽這次直接選擇了確認修改。
叮——“游戲編號001玩家,正在修改底層神性規則,系統正在計算中......”
叮——“游戲編號001玩家,請注意,您修改底層神性規則過多,需要游戲時間1000年以后才可以修改下一次底層神性規則,請問是否確認。”
“確認。”
雖然下一次要修改規則的時間有些長,但秦壽也沒好的法子解決這個問題,只能確認了。
叮——“游戲編號001玩家,已確認修改底層神性規則,系統正在計算中......”
叮——“游戲編號001玩家,請注意,您修改底層神性規則以后,為了維持信仰湖以及信仰池的存在,每個信仰湖以及信仰池,每天需消耗0.01單位信仰力;神祇信仰力不足扣除神力維持,神力不足將扣除神力本源維持,神力本源不足則扣除權柄權限,請問是否確認。
“否。”
這不是坑人么,萬一不小心把信仰力用完了,是不是得把自己權柄權限給扣完?
哪有這樣坑人的?
算起來的話,神祇是信徒爸爸還差不多,這樣搞不是成了信徒保姆了么。
想了下,秦壽重新設置了一層底層規則:
扣除的這0.01單位信仰力,將從信徒祈禱產生信仰力的瞬間就扣除。
第二天該信徒若是沒有產生信仰力,0.01單位信仰力,將從該信徒信仰湖,或者信仰池中扣除,優先扣除信仰池中信仰。
若信徒信仰湖跟信仰池中沒有信仰力,該信徒的信仰湖以及信仰池直接崩塌不再維護。
直至下一次信徒產生新的信仰力后,重新再出現新的信仰湖跟信仰池。
重新提交了底層規則后,秦壽發現除了下次修改底層神性規則,時間加了100年以外。
并沒有產生其他的變化,便繼續提交底層神性規則。
這次沒再出什么幺蛾子,直接便在多次確認中,將底層神性規則修改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