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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歡確實受傷了。
他知道方別有那些威力巨大的暗器,這完全不是火銃這樣粗劣的火藥武器可以相提并論的。
但是寧歡當時自認為已經拉開距離,尋常暗器,有效射程不過三五丈,火銃的話,超過五丈同樣完全沒有準頭可言,就算是內息外放的劍氣,十丈也已經是極限。
而他和方別的距離,足足拉開了接近十五丈之遠,這個距離只有強弓硬弩可以觸到,而以弓箭的射速,方別頂多能放兩箭已經是極限,況且弓箭箭身重阻力大,就算能夠摸到寧歡,想對寧歡造成傷害幾乎是癡人說夢。
這是寧歡根據自己的經驗所做出來的判斷。
而有時候,經驗主義確實會害死人。
第一聲槍響,即使是黑火藥作為發射藥的子彈,在定裝彈藥的加持下初速依然超過了音速。
十五丈接近五十米的距離,對于子彈來說,真的是就只是一瞬間,根本就不存在讓子彈飛的情況。
換句話說,當你聽到槍聲的那一瞬間,你就已經中彈了。
方別也沒有什么瞄準頭之類的操作,他就是直接瞄準寧歡的身子打的,反正只要寧歡手上,那么這場追逐游戲就結束了。
于是他做到了。
第一發子彈從寧歡肩膀處鉆了進去,然后卡在了骨骼的縫隙,第二發子彈擊中了寧歡的右臂,擦傷,第三發子彈最為致命,幾乎擊中了寧歡的肺葉,鮮血順著肺部的毛細血管涌出,讓寧歡的口腔中充滿了粉紅色的泡泡。
他只能被迫在空中截停,然后落地,落地之后向著遠方奔跑。
成名江湖數十載,寧歡從來沒有一刻如同此時這樣狼狽過。
而沒有跑出一百丈,方別的聲音就從身后悠悠傳來。
“寧歡老師。”
“您再跑下去,可能要活活跑死了。”
“千萬三思而后行啊。”
聲音還是要比寧歡跑路的速度要快的。
正如同之前寧歡對于方別的嘲諷,現在方別的嘲諷更加有力。
寧歡最終停下了腳步,轉身,看著在星夜之下向著自己而來的方別。
“你是第一個把老夫逼到如此境地的人。”
“好。”
“很好。”
他這樣說著,右手上,那把慘綠色的蝕骨劍重新旋轉著從他的手臂中向下延伸。
“今日不殺你的話。”
“老夫誓不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