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盛君千開始對方別叫哥的時候,就說明了局勢已經相當的不樂觀了。
畢竟盛君千你一個二十八的大好青年向一個十七歲的小年輕叫哥,可以說是相當的不講究了。
方別則接過盛君千的兔腿,翻轉過來看了看:“你是不是跟商九歌取過經?”
單純從野外生存上來說,商九歌堪稱一絕。
畢竟是光腳下華山,身上無分文的主兒。
“我用向她取經?”盛君千就很不屑:“我十八歲出門闖蕩江湖。”
“但是你有錢啊。”方別無情嘲諷。
“我現在也有錢啊,你給我抓兔子啊?”盛君千反嘲諷道。
“抓啊。”方別理所當然說道:“一兩銀子一只。”
盛君千這就樂了:“那我能讓你給我抓一輩子!”
一兩銀子一只兔子,一天抓一只,三百六十五兩就能抓一年,六十年也不過兩萬一千九百兩。
“不要太囂張,先給我一百兩銀子。”方別啃了一口兔腿。
你還真別說,盛君千烤的兔子味道還真不錯,外焦里嫩,汁水豐滿,竟然是提前腌制過的兔腿,讓方別有些意外。
“烤的還真不賴。”方別不由夸贊道。
“那是當然了。”盛君千哈哈大笑,然后從懷里一掏,就掏出來一百兩銀子的銀票:“一百只兔子,不打折。”
方別收下銀票塞入懷中,轉身就往山洞外面走去。
“你這是做什么?”盛君千慌了。
“給你抓兔子啊。”方別理所當然說道。
盛君千急了:“哥,等等,哥,等等。”
“你怎么說走就走啊?”
“這不顯得我效率高嗎?”方別笑著說道。
“效率高也不能這么玩啊,你不會真的想咱倆住這深山老林一兩個月吧?”盛君千快哭出來了。
他雖然確實有野外生存的能力,但是并不意味著就真的熱衷于野外生存。
烤兔子確實很香,但是天天自己烤那是一點都不香。
這和兔子那么可愛為什么要吃兔兔一點關系都沒有,抓兔子當然很累,但是難道烤兔子就不累了嗎?
剝皮拆骨生火烤肉,哪個不費時間?
有這功夫哪里有住在紅袖招中,手一招就有大把的點心菜肴被那些長裙飄飄的漂亮姑娘送到自己嘴邊來的舒坦?
盛君千心里苦啊。
“老實說,我并沒有什么好的辦法。”方別站住,看著盛君千:“我的計策只限于讓我在任何情況都活下來。”
“你看現在,至少所有人都還活著。”
“至少就這一點來說,我是成功的。”
少年說的平淡而真誠。
但是盛君千就不干了:“不應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