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群山賊來了。
那群山賊走了。
不過來的時候他們是豎著來的。
走的時候他們是橫著走的。
死去的山賊被一起埋在了上井村的西頭,不過是挖了一個足夠深的亂葬的大坑,順便扒掉了他們身上的衣物和武器。
在這樣的亂世里,很多人愿意為了一雙鞋子而殺人。
所以和著衣物一起下葬是非常奢侈的時候。
只要坑深到一般的狗刨不出來尸體,就已經非常成功了。
不過這一切與方別無關。
因為他不需要參與埋尸。
他不僅不需要參與埋尸,他甚至正在參與一場宴會。
一場慶祝打跑了山賊,村民絕處逢生,沒有什么比一場宴會更值得慶祝了。
剛巧山賊們逼迫村民拿出來了所剩不多的酒肉飯食,這些東西既然拿出來了,便不如大家一起享用。
所以就在白天殺人的地方,村民們燃起了一堆熊熊的篝火,為此方別也付出了許多劈好的沒有劈好的柴火,反正這些東西對于方別而言漫山遍野都是,根本就不值得憐惜什么的。
歌在唱。
舞在跳。
人在吃喝。
方別坐在所有人的中間,他是今天最大的英雄,但是少年自己卻顯得有些失魂落魄。
他還在想今天最后突然出現的那個人。
如果不是那個人的出現,那么小玉肯定是會死的。
現在的他,根本就保不住小玉的性命。
如果一切再開始一次,如果那個人沒有出現的話,方別唯一的選擇,大概就是第一時間就把這兩個罪首給殺掉,然后像那個人一樣,迅速地解決掉所有的隱患。
只要將人殺光了,那么原本可能有的隱患也會消失。
這樣想著,一瞬間就有一點豁然開朗的感覺了。
雖然很殘忍,但是很實用。
不過那個人究竟是誰呢?
為什么那么熟悉,那么親切,為什么又真的一點都記不起來了呢?
那么厲害的她,真的和自己有關系嗎?
少年忍不住這樣想道。
直到有人抱著了方別的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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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回過了頭。
是溫暖又柔軟的觸感,少年回頭的時候,才發現自己是被村里的姑娘給抱住了。
她臉上紅撲撲的,似乎是喝了酒,也似乎是因為酒而得到了勇氣。
她在人群中主動抱住了自己,眼神中眼波流轉,似乎是自己今天的表現征服了她,又或者是這樣一個俊俏而強大的少年足以在亂世中保護自己。
這樣的機會,確實一旦失去了就千載難逢。
“帶我走。”她開口對自己說道。
那一瞬間,方別甚至真的有那么一絲的心動,這大概是來自于人類最初的本能。
不過下一瞬間,方別想到了玉子。
雖然說玉子的年齡小到了犯罪,但是這一瞬間方別就是無來由地想到了她。
下意識地尋找,但是偏偏卻找不到,才想起來這樣的場合,還沒有成年的玉子大概辦法參與?
以及亂世中的每一場宴會,大概本身就有著讓青年男女之間聯誼的味道,畢竟朝花夕落,年華易逝,沒有人知道自己能否在這個亂世長久地存活下去,大概只有及時行樂,才是最正確的事情。
而下一瞬間,那個自稱何萍的女子猛然跳在了方別的腦海中。
不知道為何,想起來她的時候,方別的腦海中沒有任何的**,只有莫名的溫暖和滿足感。
就是很想去見她。
很想去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