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人好酒,尤其是對好酒的追捧和高消費讓人咋舌。龐萬春說什么也想不到,李逵竟然會用女兒紅當料酒做菜。這等敗家的廚子,他聽都沒有聽說過。
至少龐萬春是從來沒有吃過如此暢快的飯菜,看似簡單,卻透著讓人垂涎欲滴的香味,簡直讓他無法自拔。即便味道不佳,沖著價值幾十貫一甕的女兒紅,也要多吃兩碗。
而李逵調理烤野兔的樣子,頓時讓人有種高端的視覺感受。
調料不下于十來種,還用羊脂抹勻稱,一邊抹油,李逵還一邊解釋:“兔子沒有多少油脂,火大了容易變柴。”
龐秋霞盯著架在火上的兔子,對哥哥龐萬春偷偷道:“他一定時個庖廚。”
“別瞎說……兩位兄弟都是……有本事的人。”龐萬春很按照李云的說法,給李氏兄弟加上一個讀書人的標簽,可是直到現在,他都看不出倆人身上有任何讀書人的特征。違心的只能用‘有本事’這句經常用在客氣話中的詞來形容李逵。
小女孩嘟噥著嘴,一陣煩躁。她覺得自己大哥也變得婆婆媽媽起來,以前不是這樣的。龐萬春一手箭術,萬里挑一,在老家就非常出名。要不然也不會被挑選進入禁軍之中。大宋的禁軍非常不好進,收入高,還清閑,尤其是還有世襲的可能,是大宋的鐵飯碗職業。龐萬春憑借手上的弓箭功夫,就能獲得這份差事,沒有人會輕視他的本事。
有本事的人都是驕傲的,龐萬春也是如此。以前,他從來不夸人,更不要替人遮掩了。
燒烤是個經驗活,就算是老手,一不留神也會出岔子,烤糊也是常有的事。
不過李逵鼻子特別好,加上反應快,經驗也足夠,愣是在龐氏兄妹直勾勾的眼神之中,將一只原本平平無奇的兔子烤制成了外焦里嫩,香味撲鼻的美食。
尤其是香料的加成,簡直讓人垂涎欲滴,欲罷不能。
李云瞥了一眼努力吞咽著口水的龐氏兄妹,心說:“沒見過世面的土鱉,我李云也是吃過珍饈的人,不屑與其為伍!”
“給你!”李逵從兔子上撕下一個兔子腿,遞給了龐春燕。
后者驚喜的接過,卻有點扭捏的對李逵感謝道:“謝過李家哥哥!”
“這個給你!”
“多謝兄臺!”
在李云嫉妒的目光之下,龐萬春也分到了一只兔子后腿。
兔子這種動物,基本上有肉的地方就是后腿。他見原本屬于自己的份額被吃了,頓時急了起來,他還是李逵最疼愛的族弟嗎?
要是李云這樣傻乎乎的問李逵的話,李逵想都不會想,直接會一巴掌拍在李云腦袋上,怒道:“不是!”
所以,李云從來不會問。
但李逵是個講究人,有好吃的,總會給他留一份。比如說兔子的后腿。可沒想到,他的特權卻讓一對路上剛認識的兄妹給分去了,心中空落落的傷感。
最后,李云分到了一個前腿,兔子前腿能說是兔子腿嗎?
這是個爪子好不好?
李逵抱著兔子骨架,不解的看著李云,這家伙怎么不吃?
以前自己烤肉,這家伙肯定會上來搶,如今改性子了,變得懂事了?
李云盯著自己手中比龐氏兄妹手中的小了一大圈的兔子腿,嘟噥道:“喂鳥呢,就給這么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