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姆戈登先是神情一震,接著又若有所思。
“你該不會想讓我做你旳代言人吧”他表情奇怪道。
“我難道不是神告訴你,我有好幾個神位,圣母哈莉、天堂戰神、武神。”哈莉抬了抬下巴,“若非咱們多年老交情,這種好事幾萬年也不可能出現在你身上。”
戈登心中遲疑不決。
他本該直接拒絕她,因為他了解上帝驅魔法,猜到她是為了哥譚驅魔事務,才找他做代言人她自己的名聲“臭了”,沒人找她驅魔,她就讓他這個經常與犯罪案件打交道的警監來做代言人。
他不想違背堅持了幾十年的“法律至上”的理念。
但他現在已不是十多年的“麻瓜戈登”。
現在對超凡事件比較熟悉的他,至少能確定三件事第一,凡是在冤屈中墮落為惡靈的靈魂,必然冤情極重,兇手多數泯滅人性、手段殘忍。
替受害者伸冤是任何還具有良知的執法者的責任。
第二,親眼見證保羅與苔絲夫妻從惡靈變成圣靈后,他的三觀受到極大沖擊,已無法再堅持“法律適用所有情況”的信念。
法律可以用在活人與活人間,但人死如燈滅,陽世的一切都煙消云散,法律自然也失去意義。
法律連它的命都無法保護,現在再要求不是人的它來守法連上帝都不贊同。
第三,盡早了結因果,對惡靈和兇手都有好處。即便現在逃脫法律制裁,避開兇靈的糾纏,可死后呢
上帝記得一起,也早安排好一切。
“神之代言人要做什么”
他聲音沙啞,還帶著些顫音,聽在他耳朵里,好像它來自別人的嘴巴。
他明白,問出這個問題,代表自己已然有些心動。
為什么心動
戈登立即又在心里問自己。
是為了正義
有幾分。
但他無法欺騙自己,他也為成為“神之代理人”的超凡力量血液上涌。
“很簡單,牧師如何侍奉上帝的,你就如何侍奉我的理念。”
哈莉臨時改了口。
她不需要別人侍奉自己,那點子虛榮和微薄信仰力遠不如理念得到落實更讓她發自內心地愉悅。
想到這哈莉忽然愣住了。
上帝老哥是不是也和她一樣的想法
“你的理念是指上帝驅魔法”戈登問。
“不僅要踐行上帝驅魔法。作為使用上帝驅魔法的驅魔師還必須了解當地主流信仰的經典教義與社會法律。”哈莉道。
戈登有些驚訝,他還以為她把自己的理念凌駕在法律之上呢。
就像她這些年一直把自己凌駕與哥譚法律之上。
看到他的表情,哈莉解釋道“上帝驅魔法以上帝教義為衡量標準已經是一套完善的系統。
但使用這套理論的驅魔師,也要有自己的是非觀。因為這個世界沒有統一的信仰和法律驅魔師面對的案子會很復雜。
比如我用上帝大棒敲打保羅和苔絲懺悔棒強行讓他們按照上帝教義的方式思考和行事。
這沒問題,因為他倆是基督徒他倆這輩子信仰的法律符合基督教義。
如果保羅是佛教信眾,懺悔棒在他腦子強行刻錄上帝教義,最終他帶著這種思想完成復仇他能得到救贖嗎
顯然不會。
他會覺得人格被羞辱、信仰被玷污只會更加怨恨更加墮落。
我們的目的是救贖所有人。
驅魔不是以殺人為目的的復仇更不是在宣揚、實踐驅魔師自己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