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惡魔即便在人間被殺死,他們的靈魂和魔力也會回歸地獄。”
午夜皺眉道:“你是剛入行的新人?”
“當然不是。”小胡子摸摸上唇的的小胡子,神情自豪道:“我在溫哥華做驅魔人十年了。”
“你做驅魔人十年,也沒聽過魔女哈莉的事跡?”午夜問道。
準備過去打招呼的哈莉,頓住腳步,站在邊上看他們說話。
“人間的活人,地獄的死人,天堂的神靈,只要長耳朵長眼睛的,誰不知道魔女哈莉?
溫哥華或許不如哥譚繁華,可它也在地球,通網了。”小胡子皺眉道。
“那你知不知道,被魔女哈莉殺死的惡魔,從來都沒重頭再來的機會?”
“那種傳奇巨佬的事例,不具備普遍性。”小胡子搖頭道。
午夜白了他一眼,“我又沒說誰拿著這支槍,誰就成為第二個魔女哈莉。
否則我早自己用了,何必拿出來賣?
而且才125萬美刀,什么樣的價錢,什么樣的貨。
魔女能殺魔君,可這支槍即便填裝圣泉池圣水泡過的銀器子彈,也只能射殺子爵。”
小胡子遲疑著道:“教堂銀器好搞,但圣泉池......我這輩子都沒見過呢!如果獵槍買來用不了,和燒火棍也沒區別。”
午夜指著身后柜臺上的一個玻璃瓶,“這便是最高級的天堂圣泉池,來自哥譚天堂山大教堂,魔女哈莉親自開光的圣水,一瓶一百五十毫升,只需3萬美刀。”
“有點貴,150毫升,都不夠我一口悶的。”小胡子道。
“堂堂惡魔子爵,連三萬美刀都不值?這樣,我這回收惡魔尸體,單單子爵的心臟,我給你三百萬。”
“三千萬我都不賣。”
“那你還嫌圣水貴?”
小胡子一咬牙,刷卡拿下獵槍和圣水。
上一位顧客還未離開,邊上一位亮綠色漂亮皮裙的時尚女,便急切地說:“我需要一件圣物,能保護我免受惡魔侵擾。”
午夜上下打量她一番,恍然道:“你這身靚裝,是惡魔皮鞣制的。
你召喚低級小惡魔,殺掉剝皮制衣,它們從地獄返回人間,要報復你?”
時尚女眼神驚慌,“你,你怎么知道?”
哈莉打了個哈欠,隨口道:“這里沒人是瞎子,麻煩快點。”
時尚女左右看看,小聲道:“我實在忍不住,惡魔皮獨一無二,色彩與質地太誘人、太華麗,觸感也太舒適......”
“你不覺得滲人嗎?”哈莉好奇道。
時尚女搖頭,“滲什么人,穿皮裘的人還少嗎?
動物皮和惡魔皮沒啥區別。
而且為了漂亮,我拼命減肥,連手指頭粗、手臂長、活蹦亂跳的寄生蟲,都吃過七八條,有兩條還是從惡魔大腸里找到的。”
哈莉齜牙咧嘴,俏臉發白。
時尚金發女繼續道:“好不容易得到魔鬼身材,總得有配得上身材的容貌吧?
我又削骨割肉、填充......
為了配得上好身材和好容貌,我還得有好皮膚,為了美白,我已經十年沒直接照射過太陽。
這么多付出我都不怕,還怕區區惡魔皮?”
哈莉竟無言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