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信息產業在東北很難找到對口的單位,只能去南方。
那三叔可咋辦?還是把她留在這兒吧,三叔也省心。
當然,齊磊其實更傾向于讓趙娜繼續讀研,讀博。學業有成之后再來三石,那就更好了。
畢竟無論干什么,人才儲備都是第一戰略資源,還有時間給趙娜成長。
把周桃、齊國棟、趙娜三個人的股權分配完,齊磊才轉向唐奕、吳寧、趙維,還有徐倩和楊曉。
“咱們6個是出資方,占股最多,這個沒得說。”
“一共持股77%,其中徐倩出資最少,拿了6000塊,按比例持股2%”
“......”
“......”
這話又重傷的某些人,比如劉緣、張麗和馮強。
600特么我也拿得出來6000塊啊!
只聞齊磊繼續對另外五人說道:“咱們5個出的錢一樣,聯合持有75%,算是每人15%。”
齊磊沒有把股份拆分,用了一個聯合持有的說辭。
他可以說,咱們親兄弟明算賬。但是,唐奕、吳寧他們畢竟年齡小,有些事的想法是很單純的,不可以對成年人的邏輯衡量。
就拿這個股份來說,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是創意也好,還是齊磊要在未來拿到公司的絕對控制權也罷,都應該是齊磊多拿。
盡管大伙兒出的錢一樣。
說簡單點,這里涉及到一個出資占股和管理股合并的問題。
打個比方,人們都說合伙的買賣難做,其實不是合伙的買賣難做,而是股權就沒分明白。
兩個一起做生意,出的一樣多的錢,掙了錢也是一人一半兒。
這是普通人的天然認知,可是一旦這么分了,那生意成不了。
正確的分配方式應該是,出資股占一定比例,而管理權也占一定的股權比例。
各出50%的資金,那在出資股中就是五五分。而管理股,則要看兩個合伙人在公司中的位置。
有的人說,我只管出錢,公司歸你管,掙錢對半分。好像挺仗義,其實這就是扯淡!
人家付出勞動和精力,應該全拿管理股,憑什么和你一半一半兒?
然后,哪天你覺得人家干的不好,又出來指手畫腳,買賣就離死不遠了。
合理的方式應該是,比如出資股占60%,管理股占40%。不出力就拿出資股的一半30%,剩下的70%是出力又出資的。
假如兩個合伙人都參與管理,那就要看職務和誰出力多來能分配管理股,最起碼也得是51%對49%。這樣的話,出現決策性難題的時候,才能明確到底聽誰的。
這樣的買賣可能傷感情,但還不至于傷財,起碼比稀里糊涂傷財又傷交情要強。
然而,即便是后世,信息發達,股權意識明確的年代,很多人還是不明白這個道理,更不要說99年的一幫小屁孩兒了。
都仗義著呢,想法也簡單,大伙兒一起玩唄,平分就完了。至于聽誰的,更是無所謂。
所以,齊磊只能因人而異,暫時用聯合控股的方式來掌控公司。
因為至少在他們6個人的小團體里,他還是能把握的。
況且,比起一個只能算是被逼著算事業的公司,齊磊更在意的是和幾個兄弟間的感情。
等到他們長大了,成熟了,到時再干事業,也就沒今天這么麻煩了。
齊磊心說,大伙兒應該都是滿意的吧?
可實際上,齊磊小看這幫伙兒伴了。
別看都年紀小,也有少年義氣,可是除了趙維差一點,你就說剩下的唐奕、徐倩、吳寧、楊曉,哪個是白給的吧?哪個家里沒個老妖精,從小耳濡目染?
此時,大伙兒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神情各異,意見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