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貢看到了牌子,裝作看不動。在這種魚龍混雜的地方,獵首斧就是他的依仗和信心。反正一臉大胡子可以遮住表情,他便帶著梅林——也就是拉緹,拿獵首斧做拐杖,徑直穿過人群,來到旅店主人面前。
“這里不準攜帶武器。”旅店主人放下杯子說道。這時,他注意到達貢的須環是金色的,那絕對不是青銅,但也不敢完全肯定說就是黃金,總之是看起來挺稀罕的材料,于是覺得還是把語氣放軟一些、緩和一些,說道:“你要吃飯還是要住店?”
“吃,住。”達貢蹦出兩個簡化語的詞,然后打開口袋,拿出五個矮人金幣。“行?”
“我會說堅古族語。”旅店主人終于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尊敬的堅古族客人,吃飯、住宿都是沒問題的,只是這店里不允許攜帶武器。”
“堅古族人能打架,全身上下都是武器。”達貢實話實說:“我要用腦袋和雙手,比用長柄戰斧更能當武器,你也要砍掉我的手,剁下我的頭嗎?”
“那不會的。”
“對吧,這不就結了。堅古族人說話算話,我不在你這里找事,別人不打我,我也就不打別人;別人不用武器,我就不用武器。但是你若想讓我交出武器,那就得看看你能不能打贏我了。”
“我不和你打架,我是開店做生意賺錢的。”
“誒,這就對了。所以說你們人類繞來繞去說話就是麻煩。”達貢左右看了看,然后說道:“你這里有地根泡沫酒嗎?”
“沒有。”
“水蟹紅?”“沒有。”“喇叭烈?”“也沒有。”“熊蜥蜜酒?”“這個還是沒有。”
達貢胡編了一串酒名,反正是把隨便兩個名詞聯系在一起,或者加上顏色、或者加上口感,再加個酒字,聽起來足夠唬人就行。他直覺這樣可以顯得神秘莫測一些,做點怪事、出點問題也有辦法可以搪塞。報了四個名字之后,雖然覺得差不多了,但他還是說了第五個:“馬蜂火焰你這里也沒有?”
“這個倒有!”那老板的話差點沒讓達貢背過氣去。“其實是叫火焰馬蜂,我們這里的特色。想必您是從其他尊貴客人那里聽說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