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拽!”達貢試了試,沒卡上點,也沒找對位置。嘶,這還挺有難度的。想要找準發力的位置和實際,這需要恰到好處的判斷,就算時間捏不穩,位置肯定不能錯。剛才達貢已經試驗過了,發力的面積越小,能產生的力量就越大、越猛。
“問題是……眼睛看不過來。”達貢撓撓頭皮,先坐下來仔細琢磨琢磨。在戰斗中,他的雙眼要注意對方的腰部、肩膀、和手臂,還要抽空觀察對手的目光與表情,甚至模擬對方的呼吸。這些判斷對方意圖的行動已經非常占用精力了,哪還有功夫再去盯對方的腳?
但凡還有一點兒余力,達貢肯定優先放在觀察周圍、防止被偷襲上。不過他倒還真有一個目前還留有余力的感官:大地聽力。他琢磨著,既然是“大地”聽力(其實是龍感,與大地沒關系),而“運”字符文也是在地面上產生效果的,兩者應該恰好可以配合!(其實并不恰好)
達貢試了試,感覺比用眼睛觀瞄還要困難。但一件事情不能只看眼前,他必須將目光放遠一些。眼睛的工作壓力已經很大了,大地聽力卻還閑著,因此讓“運”字符文和大地聽力組合,這才最能提高戰斗效率。而且大地聽力是可以穿透障礙物的,“運”字符文釋放的是土元素能量,也可以穿透自然泥土和不太厚的磚石,這種組合顯然使用場景更廣。
“能移動別人,那能移動自己不?”達貢覺得問題不大,因為這個“運”字符文就是出自做騎傀儡。他嘗試搬運自己的腳,沒想到特別省力,左腿嗖的就出去了。若不是他反應快,趕緊往地上摔倒并抬起另外一條腿,他的褲襠非得咔嗤一聲不可。
“傻瓜,達貢你真是個傻瓜,哪有只搬一只腳的?”達貢心有余悸地爬起來,他是真沒想到搬運自己要比搬運一枚金幣方便多了。“法力作用在自己身上的時候更有效率,這更接近神術的特性。牧師的神術要混合自身魂域的力量,帶有自身強化特點,因此善于加強自己。而法師,比如希洛艾的粉紅色火焰,她大量借助地形的自然元素能量,因此更適合影響外界。”
在搬運自己的時候,“運”字符文和傀儡坐騎沒什么區別。達貢依然能看到覆蓋到他腳面上以泥土形式聚集的土元素能量,它們形成無數小型熊蜥,共同拽著達貢移動。嘗試了一會兒之后,達貢已經明白了這種運動方式的優劣。
“相比于傀儡坐騎,這種移動太費力了。不管是短距離還是長距離,它的效率都遠低于傀儡坐騎,而且必須時刻保持專注,這就比不上讓星盔代為指揮傀儡坐騎的便捷了。”達貢想了想,補充道:“好處也有,它更加隱蔽,具有突然性。如果我倒地了,或者需要短促的運動,那它可以拽著我脫離險境或者強占優勢位置。”
于是他躺在地上試了試,果然可以移動。只要持續輸出法力,泥濘的領域甚至可以帶他爬上臺階,來到坑洞上層。
既然要看效果,那么就得實驗各種情況。達貢穿上盔甲,“運”字符文的效率便受到很大影響,不管是啟動速度還是搬運速度都只有之前的三分之一,已經失去了戰術價值。不過他穿上五頭龍披風后,當和地面接觸的是披風,速度反而提高了,恢復到只穿訓練衣服時候的八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