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天。
出去喝了點兒酒。
然后去打麻將。
第六天。
……
終于。
林峰在第八天,結束了他一直持續不斷的腐朽生活。
這倒不是他不愿意,過上這種吃喝玩樂的生活。
而是因為。
來活兒了!
是的,就是來活兒了。
就在他每天吃喝玩樂的時候,有一件事兒卻找上了他,讓他也不得不為此繁忙起來。
畢竟。
空穴不一定會來風。
人們有的時候猜測的非常的準。
就像是林峰的身份。
有的人猜測說是貴公子落難的,有的人說是專門來此地投資的,關于他的身份眾說紛紜。
但是支持更多。
是說他是一個游歷紅塵的高人。
雖然看著他年輕。
但是支持這個說法的人,幾乎卻是最多的。
畢竟。
林峰身上的那一種超脫于世俗的那一種氣質,讓人看一眼就難以忘懷。
如果生在古代。
絕對能夠擲果盈車。
當然啦。
生活在民國時期,那也確實不差。
他那小小的店鋪之中,每天去的最多的不是文人墨客。
而是大姑娘小媳婦。
雖說每一次他們只買上幾張宣紙,但是卻也架不住人多,而且每天都來。
再說了。
你以為林峰每天打麻將,是跟誰打的?
嘿嘿!
懂的都懂。
第八天的早上,林峰還沒來得及起來打個哈欠出去看美女呢。
門板兒就被人在外面敲響了。
敲的聲音十分的響亮。
可想而知,這個人應該也是十分的著急:
“林先生。”
“林先生救命啊!”
“林先生快點兒救命啊。”
一邊敲著門,這中年的漢子一邊十分著急地對著林峰喊救命。
邦邦邦!
邦邦邦!
聲音十分的重。
直接讓林峰從似醒非醒的狀態之中,醒了過來。
“來了來了。”
“誰要那么著急?”
“慢著點兒敲。”
“我這剛換了大門,你可別給我敲壞了。”
林峰慢悠悠的從內屋走了出來。
打開大門。
只看到是一個臉色有些黝黑的中年漢子。
只看他手指粗壯,身上的皮膚有些地方也已經脫皮了,就連腳上的鞋也露了一個指頭。
看到這一幕,林峰也猜測到了他的身份。
這是一位在外面干農活的農民。
這皮膚。
明明只有在陽光之下暴曬,才能開裂,形成這種新皮與舊皮交錯的這種場景。
而且啊。
林峰明顯的看到。
這中年漢子腳下的鞋,與他的腳有些不趕趟。
很顯然。
這一個露著腳趾頭的布鞋,有可能也不是他的。
只不過林峰并沒有露出什么別的表情。
這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