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連山自問,在這個現代社會,
開大G、住別墅、用愛馬仕、吃米其林,就一定幸福嗎?
不一定。
因為,幸福是一種能力,而不是一種結果。
很多人說,只要我有錢,我就可以幸福。這種認知,最大的問題在于,它混淆了“幸福”和“顯得幸福”。
金錢并不是“幸福的條件”,而是“顯得幸福的條件”。
幸福是一個純粹主觀的感受,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而顯得幸福,卻是可以被判斷的。
住什么房子,開什么車,穿什么衣服,背什么包,這些帶著清晰的LOGO,明確的價值的消費品,都是為了服務于人們“顯得幸福”的訴求。
而越是體驗不到幸福的人,越喜歡在顯得幸福上,下功夫。
很多人,無論去逛街、咖啡廳、旅游......
所有精力都放在拍出一張光線好、表情好、背景也好的照片上。
他們處心積慮地想讓自己在社交網絡上“顯得幸福”。
卻放棄了所處場景中的真實幸福。
這類人對現實生活一定是不滿意的,他們感受不到幸福,但是又不甘心。
最重要的是又無力改變。
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能力配不上欲望。
于是,要么在虛假的社交網絡上顯得幸福,要么在滿身品牌的包裹下顯得幸福。
其實品牌本身,就是一種社交暗示。
什么叫品牌?
品牌代表著,消費能力、品味、價值觀。
但這一切都是高度私人化的,我為什么要告訴別人,我的消費能力?
我為什么要顯示我的品味?
很多品牌,喜歡標榜自己的價值觀。
可我為什么要讓別人知道自己的價值觀呢?
因為我害怕呀,我害怕你不了解我。
你不了解我的品味,不了解我有多有錢,你不了解我有多幸福。
一切負面情緒的本質,都是恐懼。
而一切負面情緒,都可以量化。
但幸福不可以。
都知道0到100萬的快樂,要遠大于100萬到200萬的快樂,這叫邊際效益遞減。
可是誰能說清楚,“邊際”到底在哪里?
年入多少是你的邊際,年入多少是你幸福的前提?
無論你的邊際設定是多少,永遠不要為了“顯得幸福”,而忘了“真正的幸福”!
因為幸福是一種能力,而不是一個結果。